人大周三審議《國歌法》納入基本法 葉國謙:香港應盡快本地立法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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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本周三(11月1日)早上,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身在北京的行政會議成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香港應盡快就此進行本地立法。但他認為不應設追溯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10月30日)在北京召開,為期六天,出席會議的葉國謙表示,周二舉行大會後,周三早上的議程是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對於《國歌法》是否要設有追溯期,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指:「唔係好多(香港法律)有追溯期,但唔係完全冇」,引起外界關注。葉國謙認為,普通法或大陸法一般都不設追溯期,故《國歌法》都不需要設追溯期。
另外,葉國謙指,不少國家的國民都會透過唱國歌表達對國家的熱愛和尊重,又稱如國旗法及國徽法等全國性法律,皆透過《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香港法律,因此引入《國歌法》乃非常正常,並非新安排,而且《國歌法》目前已在全國實施,香港不應獨善其身,需盡快就此進行本地立法。他認為《國歌法》內容已經很清楚,不覺得有修改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