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帆:Uber若依循法例可申請牌照 譚文豪:根本難申請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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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服務質素近年備受質疑,政府又不容許Uber經營,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日(20日)討論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的交通政策,多名議員特別就網約車及專營的士作提問。有議員批評,政府要求Uber司機申請出租車牌照,但司機根本難以符合相關條件,促請政府面對目前問題,檢討法例。
的士服務近年屢被批評,濫收車資、拒載等問題不時發生。政府今年正式推出「專營的士」政策,希望未來能以此推動業界改善服務質素。不過,一直廣受關注的Uber卻因「非法載客取酬」而未被政府承認。
議員批評政府未有處理Uber合法化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政府對網約車態度曖昧,亦不了解Uber運作模式,令市民無從得知自己選搭Uber是否犯法。莫乃光亦指,的士服務問題核心在於其牌價居高不下,認為政府應正視。另外,雖然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強調創新科技,但就未有明言是否會考慮研究將如Uber等網約車合法化,或研究相關法例,莫乃光認為Uber問題要「跨部門解決」。
公民黨譚文豪表示,政府多番強調Uber非法經營,但在目前出租車車牌申請制度下,Uber司機根本難以申請,亦不符合Uber營運模式,「想申請都申請唔到嘅,又話政策上唔係好支持,要維護其他利益,咁你講晒啦」。
陳帆:Uber可申請牌照經營
陳帆回應指,政府制定政策時要考慮公共交通工具生態平衡,政府無限制網約車的安排,但營辦商要合法經營,可以申請出租車牌照。Uber如果依循法例要求,可以合法經營,政府亦有和其他網約車公司開會,但「有某啲公司,堅持自己方法,不想依香港法例而行」就難以配合,強調政府要依法行事,「Uber在倫敦都是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