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共乘服務零研究  美大學教授倡政府多了解:唔係只話犯法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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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在全球多國大行其道,惟香港發展緩慢,至今未有研究立法,由推資推廣署引入的Uber電召的士服務,更被政府指借創新違法。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出席一個研討會,引用大量美國數據研究,證明共乘服務能減少司機醉酒駕駛、交通擠塞及令消費者得益。不過,他指香港目前未有任何有關研究,呼籲政府多做研究,了解實況,「唔係只係話犯法、講好多塞車呀同危險。」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左三)及莫乃光(右四)舉辦共享經濟研討會,邀請經濟學者及業界持份者出席。(胡家欣攝)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曾在Facebook專頁帖文發文,批評Uber「知法犯法」及「沒自我檢討」;局方又在網上刪除Uber作為成功個案的推介,惹起業界強烈批評。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出席一個共享經濟研討會時,引用不少美國研究,證明共乘服務好處。他表示,有研究指推行共乘服務後,司機醉酒駕駛個案減少,原因在司機在公共交通以外有多一項選擇,能減低醉駕誘因。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指出,港府未有共乘服務的研究。(胡家欣攝)

徐家健表示,美國有研究比對實行共乘服務前後的交通變化,發現可改善交通擠塞問題,原因是能做好司機與乘客的供求配對,減少的士在馬路上不停「兜來兜去」尋找客人;另一項研究亦證實消費者受惠。

反觀香港,他指港府至今仍未有相關數據研究,應多做有關研究,了解共乘服務,「港府只係話犯法、講好多塞車、危險。美國嘅例子就證明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