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奪命車禍】報道揭一天團單張保障條款失實 大航董事被捕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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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載有43名港人的旅遊巴於廣東南沙遭遇車禍,造成兩死多人傷。(互聯網)
該旅行團的宣傳單張上,聲稱受「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香港01記者攝)

本港旅行團在內地南沙發生旅遊巴致命車禍,造成港人遊客2死多人受傷,《香港01》早前揭發涉事旅行社大航假期,於出事一天團的宣傳單張上指該團受旅遊業議會的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惟事實是並不符合保障範圍。海關今日(29日)拘捕大航假期一名女董事,指她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職員將有關錯誤條款刪去,並即時更新傳單。(香港01記者攝)

被揭錯誤後即更新傳單

《香港01》早前發現涉事一天團仍的宣傳單張上條款指,該團受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所保障,遂向大航假期職員查詢,職員其後指傳單上條款有誤,涉事一天團為深圳集散團因此不受旅遊業議會保障,並即場將單張上有關條款的部分刪去,以及列印一張已更正的傳單給記者。

海關今日拘捕大航假期一名42歲女董事,指早前接獲舉報,稱該旅行社於其有關內地一天團的宣傳單張上聲稱該團受特定旅遊意外計劃保障,與事實不符,經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該名女董事現正保釋候查。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大航假期曾解釋,不排除有關宣傳單張文字上有失誤,認為現階段要先處理好死傷團友的善後工作,稍後會了解事件,又指旅行社有為團友買平安保險,另外6名團友額外再有購買保險。

根據旅遊業議會資料,受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保障的旅行團需符合三個條件其中兩個,包括提供由香港往外地交通服務、住宿及活動安排,涉事旅行團為要求旅客自行過關後登上旅遊巴,屬一天集散團,因此並不受該計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