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發指引 租網電訊服務商停服務前 須至少1周內通知客戶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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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有不少中資電訊商,以流動虛擬網絡(MVNO)的租網方式,進軍本港手機服務市場。通訊局今日(28日)公布《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包括停止本地服務時,設至少1星期的通知期,以及加入履約規定,保證MVNO網絡商會繳付違反牌照責任的罰款。

通訊局今日(28日)公布《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資料圖片)

通訊局表示,充分考慮業界和相關持份者的看法和意見後,批准發出《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載列多項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10月28日實施新指引

指引中提及,MVNO網絡商需要在停止本地服務時,有至少一個星期的預先通知,而停止國際服務時,則要至少一天的預先通知,減少其不良影響。在停止服務日期後,MVNO網絡商最少須提供3個月的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使受影響客戶可順利過渡至新網絡供應商。

此外,為確保MVNO網絡商遵守業務守則,通訊局施加履約保證金的規定,若發現MVNO網絡商未有遵從業務守則而違反牌照責任,需要繳交罰款;該業務守則將於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後,即下月28日起生效。

公眾人士投訴《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剛》的節目多次提及曾志豪有份演出的棟篤笑,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投訴港台節目宣傳棟篤笑 發強烈勸諭

此外,通訊局表示收到一名公眾人士投訴《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剛》5月的電台節目上,多次提及《頭條新聞》主持曾志豪及中大講師陳嘉銘兩名受訪嘉賓主演的棟篤笑,等同廣告宣傳。

通訊局審議後,認為節目中各人四度提及該表演的名稱,又明顯提及該表演的演出地點和日期,並指有關門票正在發售,呼籲聽眾購票,內容均超出節目的編輯需要,令人有感節目過分突出該表演,造成等同廣告的效果,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促請遵守《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