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停辦】戒賭中心捐款不足支持開支 11月停止運作
慈善機構成立門檻低,以致回歸20年來慈善機構數目增逾兩倍,今年中已近9,000間。加上政府監管不足,部分機構財政混亂及行政開支過高,打擊公眾捐款信心。善款有限下,「爆煲」潮恐陸續有來。
從事福音戒賭工作的小型慈善機構「基督教互助輔導中心」,因為長期入不敷支,將於11月停止運作。
每月開支5萬 捐款僅及三分一
基督教互助輔導中心於2004年創辦,創辦人余叙勤是退休的士司機,他稱中心停止運作後,自己會為其他福音戒賭機構,擔任義務個案轉介及顧問工作,以確保現時處理的個案得到照顧,「當然會感到無奈,但是社會仍然有很多深受賭癮折磨的人需要協助,而我們可以做的事,就是做得幾多得幾多。」
余叙勤年輕時是賭徒,因為一次嚴重交通意外險些送命,令他決志戒賭信主。他在1980年代任夜更的士司機時,經常邀請有賭博習慣的行家在車廂舉辦查經、祈禱聚會,多次被路過警員誤以為在車內聚賭而險被拘捕。後來有教會借出活動室供司機教友深夜聚會,隨後因求助者眾多,遂遷到長沙灣一個商廈單位,成立輔導中心專注福音戒賭工作。
輔導中心為認可慈善機構,每月租金、員工薪酬和提供服務的支出約5萬元,中心需定期募捐,以及每年舉辦步行籌款活動。余叙勤說,早年市民捐款較預期踴躍,仍可勉強維持收支平衡。然而近年屢爆騙徒假借慈善牟利,慈善機構被揭財政混亂及挪用善款等醜聞,市民變得對慈善機構避之則吉,中心因而陷入財困,「現時捐款僅能支付中心約三分之一開支,其餘就由我和一眾董事自掏腰包承擔。」
兩慈善機構相繼被指裁員減開支
除了小型慈善機構難以支撐,1968年成立的鄰舍輔導會本月初爆出裁員70人風波,原因是「計錯數」向高層及員工發放獎金,由盈餘變赤字。1984年成立的利民會亦被指於今年3月出現350萬元赤字,4月起更有十多名員工疑被解僱,會方無裁員計劃。
兩小型機構2009年財困停辦
為支援公益事業發展,以濟貧、醫護、促進教育、推廣宗教、保護動物等慈善用途而創立的機構或信託,均可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現時成立慈善團體類近設立私人公司,門檻甚低,除了辦理商業登記外,只需額外提交一份規管機構活動的文書。1997年全港只有2,726間免稅慈善機構,至2007年增加77%至4,832間;之後至今年8月底再上升85%至8,949間,每年增幅由1%至16%不等,20年間慈善機構數量累計大增2.3倍。
民間社會服務聯盟三年前成立時就指出,大部分資助都落在傳統大機構手,中小型機構缺乏經費,更難取得政府資助,形成惡性循環。中小型機構依賴捐款營運,甚受經濟周期影響,2008年金融海嘯後,兩間非政府資助的小型慈善機構就在翌年的農曆新年前夕宣布結束服務,為2000年後首次有社福機構因財困而停辦。
專評級本地慈善機構的組織「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說,市民知識水平愈來愈高,需要更多資訊才會付出有限捐款,至於是否有機構因籌款不足而停辦,「我相信存在這種事。所以,讓公眾知道什麼機構急需善款,以及機構項目性質等,是很重要。」有社福界人士指出,近年香港善款並沒有減少,但慈善機構持續增加,攤薄資源,出現僧多粥少局面。
半成慈善活動虧損
審計署亦留意到慈善機構急速擴張情況,今年4月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有個別慈善機構財政狀況嚴重不透明,多次逾期遞交財政報告以供查閱;有機構創辦人更挪用近25萬元善款現金,聲稱用作支付籌款活動的「顧問費」卻未有錄入帳目,甚至將善款用在重建祠堂、修葺祖墳等等與慈善活動無關的用途。
審計報告更揭示近五個年度「一般慈善籌款活動」善款收入情況,活動及行政開支平均佔慈善機構總收入22%至30%不等,更有一成活動開支竟佔總收入60%至100%、4%至5%活動錄得虧損,當中2013/14年度更多達19項活動「見紅」。
法改會倡訂《慈善法》 政府未採納
法律改革委員會曾於2011年就訂立《慈善法》展開公共諮詢,建議政府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劃一規定認可慈善機構才可獲免稅和公開募捐,並須披露財務報表和行政報告予當局,遭部分宗教及人權團體以過度審查、減少運作自由度等理由反對。事實上,本港慈善機構相關法例、註冊和監管,涉及稅務局、民政事務局和社署等多達九個決策局和執行部門,欠缺統一協調,令公眾難以分辨慈善機構的法定地位和認受性。
市民捐款予認可慈善機構,可在課稅年度獲得稅務扣減。根據稅務局的統計資料顯示,納稅人報稱捐款金額,由2005/06課稅年度的52.5億元,至2014/15年度倍增到118.4億元,估計政府一年少收稅收逾15億元。
上文節錄自第79期《香港01》周報(2017年9月25日),原文題為〈慈善機構財困掀「爆煲」潮〉,現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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