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非禮案底地盤工 借按摩撫摸女友12歲女兒胸部 認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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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次非禮案底的30歲地盤工人,與同樣失婚的女友同居期間,在一個月內,4度以按摩為名,家中非禮女友的12歲女兒。女童受辱後向母投訴,母親向社工求助及報警。
男工今(20日)於觀塘法院承認4項非禮罪,裁判官明言有機會判處裁判法院最高監禁刑期,即入獄3年,他勸被告要有心理準備。案件將於10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及女童的創傷報告,期間繼續還押。
曾於2007及2010年犯下非禮罪的被告,承認今年4月至5月間非禮12歲女童X。
案情指,今年4月至5月間,X於放學回家後,聲稱肌肉疼痛,並要求被告替她按摩腰部及手腕,惟被告竟愈按愈上,更撫摸X的胸部及捏其胸20秒。被告又曾藉詞為X按摩雙腿,將她穿的運動短褲及內褲褪至腳眼位置,X則大叫反抗,可惜並不成功。X期後向母投訴,母親再向學校社工求助而報警。
辯方求情指,指被告上次犯案已是7年前,被捕後已還押3個月,感非常後悔。辯方又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暴力及威嚇手段,過程中亦沒觸及敏感部位。受害女童X及母親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
案件編號:KTCC12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