孌童侍應葵涌區非禮4小學男生 事主認人再遭魔爪 囚21個月
有多次非禮男童前科的孌童癖男侍應,今年5月至7月在葵涌區連環非禮4名小學五年級男生,包括隔褲摸私處、摸臀、摸肚和強吻,他曾在商場強行抱起男童、隔褲摸他下體近10次,甚至在他工作的餐廳、當着男童父親面前連摸兩童。
侍應早前承認共10項非禮和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認為他毫無悔意,完全不能控制慾望,又形容他的犯案細節令人驚訝,必須重判以反映社會對非禮罪行的極度厭惡,判他監禁21個月。
侍應早前承認共10項非禮和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認為他毫無悔意,完全不能控制慾望,又形容他的犯案細節令人驚訝,必須重判以反映社會對非禮罪行的極度厭惡,判他監禁21個月。
被告黃龍威,28歲,早前於西九龍法院承認8項非禮罪及兩項普通襲擊罪,即今年5月至7月在葵涌區非禮年齡介乎10歲至12歲的小學五年級男生,犯案地點包括公園、商場、屋邨升降機,甚至是被告工作的餐廳。
心理和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有孌童癖和衝動行為,需要輔導,但被告沒有悔意。他承認對男童有興趣,但又否認會因此而性興奮。法官指被告試圖淡化問題,沒有認真面對,亦拒絕接受輔導,重犯機會高。
曾被判感化、監禁仍然重犯
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連環在公眾地方犯案,有一次男童已避開他,但他仍執意尾隨他入升降機非禮。當其中一名男童的父親帶着男童們到被告工作的餐廳認人,被告在眾目睽睽下仍出手非禮兩童,隔褲摸臀,顯示他完全無法控制慾望。
黃官形容案情令人驚訝,判刑必須反映社會對非禮罪行的極度厭惡,以及保護公眾,有鑑於被告以前干犯非禮罪曾被判感化和監禁,但仍無阻他重犯,決定判阻嚇性刑罰。就10項非禮和普通襲擊罪各判2至9個月監不等,部份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21個月。
事主餐廳認人再被非禮
案情指,4名受害男童是小學同學,與被告毫不相識。今年5月,男童X在公園踏單車,被告走近為他扯高衣服抹汗,乘機隔褲摸臀。其後X重遇被告,X避開他並走至屋邨升降機,被告尾隨入內,摸他的臀部和吻臉。
被告又曾於商場跟蹤X和另外3名同行的男童,用雙手抱起其中一名男童,隔着褲觸碰他的私處,又猛扯另一男童的內褲笑他「露底」。眾人行至附近一條行人天橋時,被告再把手放在第三名男童的褲襠,抱起他,期間觸碰到他的私處近10下。
其中一名男童的父親帶4名受害男童到被告工作的餐廳,希望認出被告,惟被告在他們離開前,又借機摸了其中兩童的臀部和肚子。警方同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WKCC34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