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宣布:明年3月11日補選立法會四席 李慧琼:安排絕不理想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提到會盡快安排補選。選管會今日(14日)公佈,決定於明年3月11日進行補選,當中包括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議席3個直選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1個議席。換言之,牽動建制派與民主派議席版圖的九龍西及新界東各2個議席,將分拆補選。
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4日)指,計劃於明年3月11日進行立法會補選,當中包括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議席3個直選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1個議席。按目前形勢,由於九龍西劉小麗、新界東梁國雄已提出上訴,司法程序正在進行,故料有關補選的3個直選議席將是羅冠聰(港島)、游蕙禎(九龍西)、梁頌恆(新界東)。
與此同時,選舉事務處亦須按法例規定,為出現區議員議席空缺的中西區區議會山頂選區及東華選區舉行補選。選管會表示,有關補選將於今年稍後時間舉行,因此,中西區區議會兩選區的補選與立法會補選部分籌備時間因而重疊。
選管會發言人補充,除人力資源外,在決定立法會補選日期時,亦需考慮其他客觀因素,包括票站場地商借情況、選舉物資的採購和運送,以及恰當運用公帑原則等。另外,期間的公眾假期,例如農曆年假期,亦會影響主要的選舉安排,令可供選擇以舉行補選的日期受到更大限制。故此,在多個實際因素的影響下,是次立法會補選需要約六個月的籌備時間。
民建聯:合併補選最符合社會利益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我們對於選管會在未等待兩宗上訴個案完成後,便匆匆決定在明年3月11日進行補選感到失望」。她說,補選耗費龐大,涉及大量人力,亦要多個機構予以配合,合併補選是最符合社會利益,選管會今次的安排絕不理想,應先等候另外兩宗個案的上訴結果,才作補選安排。
李慧琼認為,若兩宗上訴個案能在3月11日前完成,便應進行合併補選,否則在短時間內進行兩次補選,不但勞民傷財,市民亦難以理解政府的決定。她又稱,無論是合併補選,還是分開補選,民建聯都會積極考慮是否派人出選,並與建制派朋友商討協調,但現階段民建聯中委會仍未作出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