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遣返聲請者五次犯毒 上訴庭加監10個月 斥犯法者玩弄制度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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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免遣返聲請者留港期間,因販毐罪被判囚13年,他不服上訴要求減刑,反被上訴庭加監10個月。
上訴庭法官留意到,愈來愈多免遣返聲請者持「行街紙」干犯嚴重罪行,借着社會給他們留港的特權犯罪,影響香港的聲譽和治安,直斥這些人「玩弄制度」,對其他耐心等候的聲請者非常不公平,應該加刑阻嚇。
有聲請者利用留港等候審核結果期間,竟以犯罪來回報香港政府,不但影響巿民日常生活,更損害香港聲譽,這對香港人並不公平。
上訴人Mahabul Alam Khan自2006年來港後,先後申請難民庇護及酷刑聲請,持「行街紙」留港期間,卻干犯販毐罪,前年被發現於寓所雪櫃藏有價值48萬元的238.57克可卡因。原審法官沒有就他持「行街紙」犯案而額外加刑,判他監禁13年,他卻不滿定罪和判刑過重,堅持上訴。
申請減刑反被加監
上訴庭今(8日)頒判詞,判他加監10個月,原因是他以免遣返聲請者身份留港期間,已曾四次干犯毒品罪行,今次是他第五次犯法。法官直言,免遣返聲請者獲政府容許持「行街紙」留港,若反而借着社會賦予他的特權犯下嚴重罪行,影響香港的聲譽和治安,屬加刑因素。
持「行街紙」被捕者 3年增898人
判詞引述警方數字,指目前有約1.4萬持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者,每季仍新增約1000個新申請。非中國籍持「行街紙」人士的被捕人數,由2013年的608人,急升至去年的1506人,尤其是干犯如販毐等嚴重罪行的人數,有上升趨勢。
法官強調,並非質疑每名免遣返聲請者是否真誠,但有聲請者利用留港等候審核結果期間,竟以犯罪來回報香港政府,不但影響巿民日常生活,更損害香港聲譽,這對香港人並不公平。這些「玩弄制度」的人,對其他耐心等候的免遣返聲請者亦不公道。
法官指上訴人持「行街紙」留港,條件是要奉公守法,而他在這段時間犯案,屬加刑因素,故行使上訴庭權力,改判上訴人的刑期由13年,增加至13年10個月。
案件編號: CACC11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