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范徐麗泰:不懂唱就別唱 怪音怪叫明顯是幼稚、有問題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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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1日)通過《國歌法》草案,並於十月一日生效,而《國歌法》將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本法立法落實。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指,《基本法》附件三中已有國旗、國徽相關的條文,而國歌亦是國家象徵,因此納入附件三是正常事。她又指,唱國歌時要肅立屬國際慣例,如有人不懂得唱而不唱是沒有問題,但若果是唱國歌時在怪叫、唱怪音,則是幼稚行為,是有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稱,《基本法》附件三中已有國旗、國徽相關的條文,而國歌亦是國家象徵,因此將《國歌法》納入附件三是有先例可循,是正常事。她稱,中小學生如內地般需要學習唱國歌亦「不為過」,而不少學校現時都有升旗禮,學生亦要唱國歌,因此覺得學校都是如常去做,又指明白落實需時,學校亦要準備,但希望可以盡早做到,又建議學校增設國民教育課。
范又指,唱國歌時要肅立為國際慣例,「不懂唱就別唱,年紀大的不會唱是沒有問題」,但如果有人在唱國歌時怪音、怪叫,則是幼稚行為,是有問題的。至於執法方面,范徐麗泰認為,一般情況下毋須交由法院處理,但如果是惡意侮辱國歌、改詞句或二次創作,就需要考慮以刑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