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助蔡天鳳前夫離港 鄺港智手機女聲訊息:有間3萬不經海關
名媛蔡天鳳2023年發現被人肢解殺害,警方通緝蔡的前夫鄺港智,鄺後來圖在東涌碼頭離開時被捕。兩名涉嫌曾提供協助的男女,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鄺港智手機內的多條錄音訊息,當中有女聲稱說:「佢問你係咪嗰啲好嚴重嗰啲事,小事無問題,嚴重驚連累嗰邊。」又指「對方」稱可在港以「船P」為由租用船隻,其後在中間海域會有澳門船接應。此外,在另一群組亦有一把女聲提到:「有間3萬元不經海關......」
拘捕女被告潘巧賢的女警稱,潘被捕後曾向她說:「Ivy話Alex要着草澳門,所以我先幫佢揾林舜。」

被指助「Alex」緊急及秘密離港
被告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被控1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4至25日,在港預期一名叫「Alex」的男子,可能涉法律程序或執法機構的調查,串謀女子「Ivy」作出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經非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辯方稱會針對「有沒有串謀」,及「是否知情」兩個方向作抗辯,潘巧賢亦會爭議口頭招認及錄影會面內容。
控方指毋須證明「Alex」即鄺港智
高階檢控官林曉敏指出,控方只要證明兩被告曾幫一名叫「Alex」的男子,緊急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控罪已經成立,毋須證明「Alex」是否鄺港智。
蔡天鳳案揭發後警方通緝鄺港智
承認事實指出,林及潘為香港居民,均無刑事定罪紀錄。2023年2月21日警方接報女子蔡天鳳失蹤,於是展開調查,並於同月拘捕其前夫的胞兄鄺港傑,其父鄺球及其母李瑞香,以及通緝其前夫鄺港智,鄺港智其後在東涌碼頭被捕。警方撿取兩人的電話及訊息紀錄作呈堂證物。首被告林舜被捕時聲稱:「唔關我事架,係我個朋友 Irene Pun 介紹單生意比我,我都唔知咩事,而且最後都無租到船俾嗰個人。」
女聲在訊息問是否好嚴重的事
庭上播放在鄺港智手機內,一名女子與機主的錄音訊息,該女子說:「呢個鐘數問就可以問,但係無一個覆我⋯⋯佢問你係咪好嚴重嗰啲事,如果小事無問題,但如果好嚴重佢驚佢會累到另一邊⋯⋯如果你得閒可唔可以打俾我,我真係好擔心你,好忐忑不安,你可唔可以好好同我傾下?」該女聲又說到:對方說在港以「船P」為由租用船隻,在中間海域會有澳門船接應。
另有訊息提及有間3萬元不經海關
此外,鄺的電話內的微信應用程式中,有一個群組,該群組由一個名為「lou(兩隻兔子)」的帳號,邀請「Irene Pun」、「Henry林舜」及機主加入的群組,先由一名女子說:「阿舜,Irene呀,我朋友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如果係去邊度揾你?」然後再有女聲問:「佢話有間唔經海關ok,30000蚊,不過要過左數先⋯⋯」女聲其後再指出:「不過佢話唔要現金,叫你過數落呢個account⋯⋯要有入數紙先可以同嗰面講。」
警於2月24日通緝鄺港智
案發時駐守西九龍重案組的警察梁志康作供,警方於2023年2月23日就蔡天鳳的失蹤展開調查,並把失蹤人口的消息放到失蹤人口網站,同月24日,蔡的殘肢被發現,鄺港傑、鄺球及鄺母被拘捕,鄺港智則被通緝及搜查,與此同時案件被香港傳媒廣泛報道。
辯方質疑無綫新聞晚上才報道事件
辯方盤問指,梁的口供中曾提及他中午左右在無綫新聞看到有關蔡天鳳案的報道,惟上述機構的新聞報道,最早於晚上10時許才首次報道此案。梁供稱,他知道此案在當天開始被香港傳媒廣泛報道,但無法肯定開始被報道的確實時間。
接指令至拘捕鄺只花約1小時
警察林津供稱,他案發時駐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2024年2月25日,他在東涌新發展碼頭入口處拘捕鄺港智,鄺的身份證顯示其英文名為Alex。他稱當日由接到指令到成功拘捕,只花約1小時,無法確認警方是否不想打草驚蛇而未發放消息。
潘被捕稱Ivy話要幫Alex着草去澳門
女警劉穎恩作供,她負責與中國警方交接第二被告潘巧賢,她確認潘的身份後,將其身份證交給入境人員辦入境手續,到達深圳灣港方口岸時曾對潘進行警誡,潘說:「Ivy話幫Alex着草去澳門,所以我先幫佢揾林舜。」警員在記事冊上記下有相關對話,即:「Ivy話Alex要着草去澳門,所以我先幫佢揾lam shun」,旁邊有潘的簽名。劉稱簽名前潘無作出任何投訴。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