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兩男女否認助鄺港智潛逃 案件排期明年2月開審

撰文:陳曉欣 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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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名媛蔡天鳳被肢解殺害案,兩男女涉協助蔡的前夫鄺港智潛逃,同被控1項串謀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兩人今(4日)於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明年2月10日開審,審期3天。控方透露,將傳召警員講述本案背景,即有關廣受傳媒報道的蔡天鳳案。此外,女被告爭議警誡供詞。

被告為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兩人被控1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兩人於2023年2月24日至2月25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與一名為「Ivy」的女子,協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女被告潘巧賢。(陳曉欣攝)

二人今否認控罪,控方指已與兩名被告簽妥承認事實,料將簽署多一份承認事實。另外,控方將傳召最多7名警員作供,有警員會講述本案獨特背景,關於蔡天鳳案廣受傳媒報道。兩名被告的錄影會面合共205分鐘,潘巧賢一方爭議警誡供詞。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把案件定於2025年2月10日開審,審期3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