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鄒漢光涉販運冰毒及大麻 無律師代表 還柙至3月再訊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商人鄒漢光涉販運14.11克的冰毒以及0.66克的大麻,案件今(9日)於東區法院再提訊,鄒暫時毋須答辯,他並無律師代表,控方申請押後以修改控罪,鄒需還柙至3月5日再訊。

被告鄒漢光(66歲,商人)被控於2024年11月13日,在香港香港島薄扶林道96號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及在2024年11月13日,在香港香港島薄扶林道96號管有適合用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一個吸服冰毒的器具。

案件編號:ESCC 297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