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強姦再提訊 控方透露或改控威嚇促致性交罪 案1.16再訊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男警早前被控強姦罪,今早(20日)在粉嶺法院再提訊時,控方透露或會撤強姦罪,並改控他威嚇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要求案件再押後,又透露案或轉區域法院審。裁判官水佳麗遂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保釋。
被告程朗,24歲,報稱警員,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一處強姦女子X。
控方透露,有打算撤回被告的強姦罪,並改控他「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可能新增其他控罪。水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FLCC149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