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涉警總內非禮 兩罪涉同一事主 案明年2月再訊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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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司周毅剛涉於灣仔警察總部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非禮罪名,案件今(2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需時取閱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屈麗雯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提訊,被告准以5千元保釋外出。
被告周毅剛,49歲,被控於2024年7月與8月之間某日,在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於2024年11月1日,在上述地點猥褻侵犯女子X。被告保釋期內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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