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79警員失職受處分 視障人士口供紙驚現「我睇咗份口供」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公開會議,2023/24年度總共有79名警務人員受到紀律處分,大部份被訓諭。秘書長梅達明披露其中一宗涉及視障人士個案,口供紙寫明當事人「返到屋企睇到個鐵閘個鎖爛咗」,「份口供我自己睇過啦,確認全部內容正確」,梅指當事人是視障人士,無可能看到鐵閘鎖被破壞及口供紙內容,口供紙也無記錄當事人是視障人士,因此投訴成立。警方同意未來改以視像方式為視障人士錄口供。
警方指引列明如被捕人士有紋身或傷口、以及證人有傷口,都需為其拍照作紀錄,但內部指引無列明如何處理及何謂敏感部位,又有規定必須由同性警員拍攝。該年度就出現兩宗不全理個案,一宗由男警拍攝女被捕者肚臍以下位置的紋身,另一則是由男警拍攝一名證人肚臍上方傷口。梅達明表示,警方得悉後,同意界定何謂敏感部位及只限同性別警員拍攝。
2023/24年度須匯報投訴個案增加14.4% 79名警務人員受處分
監警會今天發表成為法定機構以來第15份工作報告。在2023/24年度的報告期內,監警會共接獲投訴警察課1,617宗新的須匯報投訴個案調查報告,按年增加14.4%;同期會方通過1,631宗須匯報投訴個案,按年增加14.9%。
其中逾八成半指控毋須進行全面調查,主要因為無法追查或投訴人撤回;需進行全面調查的316項指控中,有63項證明屬實,79名警務人員需接受警告、訓諭等跟進行動。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她在去年的工作報告簡布會上已預測,隨着政府去年3月1日正式撤銷口罩令,整體投訴數字會因應社會全面復常會有所回升,主要涉及交通執法、截停搜查等,本年度的投訴數字正反映了這個現實情況。
被捕婦人列「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 警員無向警署值日官交待
秘書長梅達明在簡布會上介紹當中數個例子,包括建議警方適時評估「轉錯數」個案有否涉及刑事成分、提高前線警務人員辨識「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敏感度,以及考慮以錄影會面方式向視障人士錄取口供等。
他指報告中有三宗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其中一名婦人因與裝修工人爭執齊被捕,她因受傷送院,其女兒告知陪同警員,母親有精神上的問題,遂安排她等看精神科醫生。陪同警員交更後,有將婦人情況告知接更警員,其後由於該婦人稱已不需要看醫生,遂帶同回警署,不過當時陪同的警員,並無將婦人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資訊告知值日官,以致後來為她錄口供時,沒有由一位成年人陪同,不符警方指引,情況不理想。
梅達明表示,接更警員接受調查時解釋,與該婦人相處期間不覺得她有精神問題,「(警員稱)話係喎,我當時喺醫院同佢(婦人)接觸、傾談時好正常;返嚟警署調查,佢講嘢都好正常,唔似係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但指引講得好清楚,並唔係由警務人員自行去決定,因為好多時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同你對答,同一般係一樣,所以係由專業人士去做判斷,我哋覺得呢位同事(涉事警員)敏感度不足。」
另兩宗則是警員將被捕人士列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後,一宗被指仍以暴力對待,一宗則有紀錄在資料上。他指選出這些個案來公布,與9月15日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的38歲男子遭警開槍制服不治無關。
視障人士落口供 回家用儀器看口供紙始知寫明其「睇到個鐵閘個鎖爛咗」
梅達明又透露,一名視障人士回家時發現鐵閘被破壞,於是報案。警員以筆錄方式為其錄口供,該視障人士回家後用「字元閱讀器」查看口供,發現多處錯誤記錄,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口供紙寫明當事人「返到屋企睇到個鐵閘個鎖爛咗」,他指投訴人是視障人士,「佢點可能睇到個鎖爛咗」;另口供紙又寫明「份口供我自己睇過啦,確認全部內容正確」,他投訴人根本無法用肉眼看到;更甚是,口供紙沒有記錄其是視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