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首8月千宗須匯報投訴升45% 警:多涉交通執法及截停搜查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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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今日(19日)與警務處舉行公開會議,投訴警察課今年首8個月接獲接1106 宗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45%,有近九成半屬於輕微指控。警方解釋,投訴上升與執法增加有關,包括180萬次交通檢控,及78萬次截停搜查。

監警會副主席易志明關注,假如有市民誣告警方後證明不屬實,是否有後果。警方指在司法程序完結後檢視法庭判詞,如法庭指投訴內容不屬實,會給予該投訴人警告,再向監警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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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課表示,今年首8個月共接獲 1106 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接 762 宗上升45%,其中有近九成半屬於輕微指控,警方解釋,投訴上升與執法增加有關,最新數字執行了180萬次交通檢控,及78萬次截停搜查,分別佔投訴數字三成及一成半。

投訴「毆打」 40 宗上升2.6%

輕微指控有1046宗,當中「疏忽職守」有582 宗升38.6%、「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有447宗升61.9%,「粗言穢語」有17宗升13%;嚴重指控有60宗,其中「毆打」有 40 宗上升2.6% ,「濫用職權」為 18宗多1.25倍,「恐嚇」有2宗與去年相若。

監警會期內通過「須匯報投訴」共有1121宗,當中「證明屬實」有27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16宗,合計有43宗,佔整體3.8%;「撤回投訴」有485宗佔43.3%,「無法追查」有298宗佔26.6%,「透過簡便方式解決」有207宗佔18.5%,「並無過錯」有43宗,「無法證實」有35宗,「虛假不確」有10宗。

法庭裁投訴內容不實 會作出警告

監警會副主席易志明關注,當市民「你查我,唔高興,就舉報你」,而投訴最終不成立,誣告是否有後果。警察課高級警司陳憲鈞指出,1106宗須匯報投訴中,有4宗全面調查,大部份經「簡便方式解決」,若投訴個案與司法案件有關,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檢視法庭判詞,就其指控是否已有判決,檢視投訴人所言是否屬實,如法庭指投訴內容不屬實,會給予該投訴人警告,再向監警會報告。

陳憲鈞又指,警方已增加透過簡便方式解決投訴,曾有一宗投訴關於報案室人員態度欠佳,而投訴主因是等侯時間過長,故邀請督導人員檢視是否可以減短等候時間;另有一宗投訴針對機動部隊人員,在人群控制時欠缺禮貌,因此邀請督導人員檢視當日安排,可作措施以減少對公眾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