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供應商利益關係6年半呃7000萬元訂單 電機公司前經理囚54月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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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電機公司前經理被指隱瞞利益衝突,隱瞞個人及家人在一間供應商的權益,致使公司向供應商發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6年半內詐騙貨款逾7,000萬元,其中被告得益739萬元。他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周三(4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54個月。法官陳慶偉於判刑時指,被告濫用職權、違反誠信。

陳慶偉法官。(資料圖片)

被告佘日榮為德昌集團前經理。案情透露,上市公司德昌電機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稱德昌集團)從事驅動系統製造和銷售業務。根據德昌集團處理利益衝突的政策,僱員不得參與任何供應商或客戶的業務,並須披露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關係。

被告於2006年加入德昌集團為助理經理,並於2015年晉升為經理,負責為集團挑選合適的供應商及採購電子零件。

電機公司前經理被指隱瞞利益衝突遭廉署起訴。(資料圖片)

與供應商唯一註冊董事有關係 兩人育有一名女童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調查,發現被告於2010年9月核准益騰企業有限公司(益騰)加入德昌集團的認可貨物供應商名單。德昌集團其後於2010年9月至2017年3月間,向益騰批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並支付貨款共逾7,000萬元。

調查發現,益騰唯一註冊董事兼股東,與被告育有一名女童。但被告從未向德昌集團申報二人關係,以及他在益騰的權益。如德昌集團知悉被告與益騰的關係,不會同意把益騰列為供應商及向其發出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