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理工大學內93%升降機曾現事故 兩年總停𨋢達2523小時
審計署今日(27日)公布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就香港理工大學的大學校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審查,發現理大維修工程有數點改善之處,如缺乏清晰的評分依據、93%升降機發生事故、未批施工令前已展開工程等。署方在報告提議,建議理大應定期維修設施、改良評估指引以及確保理大《運作手冊》規定獲得遵從。
校舍保養採0至4分評分制 有設施竟獲評4.5分
審計署檢視理大在2018/19年度至2023/24年度的大學校舍維修保養工作,認為理大的評估工作有數點改善之處,如理大沒有設明確評分依據,如採用0至4分的評分制,但有設施獲4.5分。
74部升降機69部曾生事故 10部自動梯全數曾發生事故
此外,理大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在總數為74部的升降機裏,有69部,也就是93%的升降機曾發生事故,事故總數為413宗,涉及的總停機時數為2523小時,每部升降機的平均停機時數為37小時。而且,理大10部自動梯全數曾發生事故,事故總數為134宗,涉及的總停機時數為648小時,每部自動梯的平均停機時數為65小時。
除了電梯經常發生故障,在理大展開的工程在獲批一般施工令前已展開,違反理大《運作手冊》的規定。審計署分析903份由2022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間建立並完成的一般施工令,發現有488份,也就是54%的施工令在獲得主管批准前已展開工程;該 488份施工令中,有106份、也就是22%的工程甚至在施工令申請獲得通過前已展開;該488份的一般施工令中,有72份,也就是15%的工程在獲得主管批准時已完工。
審計署亦發現,完成工程後,理大需要長時間才發出完工證明書,在2022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間發出並完成工程的1054份施工令,署方分析1054份施工令,其中有1042份發出完工證明書的施工令中,有390份,亦即37%的完工證明書在完工後逾60天發出;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8份施工令仍未獲發完工證明書;此外,有4份施工令因缺乏完工日期資料,因署方無法就發出完工證明書所用的時間作出分析。
審計署就上述問題作出建議,稱理大應定期維修設施、並改良相關評估的指引;此外,校方應加強監察升降機及自動梯的保養,減少事故發生;校方亦應採取措施,確保理大《運作手冊》的規定獲得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