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以投資換優待 前上市公司副總經理貪290萬澳元 遭廉署起訴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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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吳為及其母韓尚敏,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從一名澳洲商人獲得一個投資機會,因而優待對方。首創置業自2014年起,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與這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廉政公署指,吳為在澳洲商人提供的投資機會,獲利約290萬澳元,韓尚敏亦涉嫌有份參與上述賄賂及處理相關款項,昨日(4日)落案已起訴二人,他們已獲准予保釋,明日(6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吳為、及其母韓尚敏,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從一名澳洲商人獲得一個投資機會,因而優待對方。(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45歲、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吳為,與其74歲的母親韓尚敏,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在一名澳洲商人獲得一個投資機會,並在首創置業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優待這名澳洲商人。

廉署指,首創置業於2003年至2021年期間,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吳為於案發期間為該公司副總經理,他同時擔任首創置業澳洲分公司的總經理。

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與上述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廉署調查發現,澳洲商人提供的投資機會,投資金額為600萬澳元,實際回報約為890萬澳元,吳為在有關投資獲利約290萬澳元,而韓尚敏涉嫌有份參與上述賄賂及處理相關款項。

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二人目前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