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同一西九站兩套法律 不同口岸區惹官非 命運大不同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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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已出爐,西九站的B2、B3層部分區域及B4月台層為內地口岸區,有別於外地的一地兩檢,只授權對方人員在境內處理通關檢疫,於今次的方案中,內地刑事法將在內地口岸區全面實施,故將來西九站啟用後,一旦在不同地方涉犯下類似的罪行,於內地與香港口岸區,處理會各有不同。以打鬥傷人為例,內地公安機關可拘留長達14日,港警的一般做法,則為48小時。

「一地兩檢」方案中,內地一方將在內地口岸區擁全面刑事執法權。(資料圖片)

據現時方案,B2和B3層均是內地和香港口岸區各佔一方,當中內地口岸區,將全面實施內地刑事法律,而內地會派治安管理單位人員來港,意味他們可在站內處理案件,甚至拘捕。

據現行方案予內地人員的權力,內地人員可在內地口岸區拘捕疑犯案的人士。(路透社)

不過兩地法律不同,旅客在香港與內地口岸區干犯罪行,也會有不同遭遇,以一般傷人被捕為例,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而人民檢察院應於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但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至4日,即前後最長可達14日。而就香港而言,香港警方一般都是扣留最長48小時,如不檢控,便會予以保釋。

除了執法人員的做法有別,中港奉行不同法律,刑罰都大為不同,尤其是死刑,如嚴重傷人、盜竊文物等,都可達死刑為最高刑罰,與香港不同。

兩地法律下犯下刑事罪行後果

  內地法律 香港法律
打鬥傷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最嚴重不多於15日行政拘留,並罰款不多於1,000元

中國《刑法》:最輕判囚3年或以下;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殘忍手段致人重傷而造成嚴重殘疾,最嚴重判死刑

可判囚3年
非禮 中國《刑法》:判囚5年或以下;在公眾場所犯下則判囚5年或以上 最高判囚10年
盜竊

「治安管理處罰法」:最嚴重不多於15日行政拘留,並罰款不多於1,000元

中國《刑法》:最輕判囚3年或以下;盜竊金融機構巨款或珍貴文物者,最嚴重判死刑

可判囚10年

 

法律學者:憂衍生爭議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一旦內地法律在劃出的樓層中全面實施,而非有限度容許處理通關工作,即代表在香港境內實施內地法,有違《基本法》第48條,他舉例指,即使是特區《駐軍法》亦列明,屬於軍事司法機構管轄的駐軍犯罪案件,涉及被告人中若有香港居民或駐軍以外的其他人,亦由香港法院審判,由香港法律處理。

張達明解釋,如在香港境內劃出地方分別執行兩地不同法律,對市民會造成混亂,亦會衍生爭議,並舉例指,如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總站濫權,港人的權利能否得到正視,將令市民十分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