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高鐵站內地口岸區內意外受傷 按香港民事法索償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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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西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方案最快明日出爐,公眾關注站內執法問題,以免誤墮法網或盡量保障應有權益。據了解,在西九站的內地口岸區內,刑事案件按內地法律處理,而民事案如發生交通意外受傷索償等,則主要按照香港法例。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刑事、民事的執法權有時不易劃分,在實際作層面存在難度。

高鐵香港段預計2018年第三季通車,目前工程已完成9成。(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預料明日公布,據知西九站內部份的樓層將會劃為內地口岸區,即內地出入境大堂、列車月台以及高鐵車廂等範圍將會實施內地法律。但據接近政府消息指,內地口岸區的民事案件將獲「豁免」,會依香港法例處理,不僅站內維修及清潔工人等特定人士,一般乘客也在範圍之列。例如有乘客在內地口岸區內遭列車車傷手,便是按香港法例向港鐵索償。

同樣道理,乘客之間若發生民事訟訴,例如一名乘客不慎摔破另一名乘客的名貴花瓶而遭索償,也是按香港法例處理,而非按內地法例。該消息指,這種安排對港人的權益有較大保障,一來對相關法律概念較熟悉,二來亦較易聘請合適的律師。

本身是法律系副教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訪問時表示,高鐵一地兩檢的具體執法內容須留待政府公布,但據她了解,大方向是刑事與民事案分開處理,即便在站內的內地口岸區,絕大部分的民事法例如交通意外、車站建築結構、環保規例甚至一般訴訟等,也會跟從香港。她認為有關安排相當重要,因可免卻許多法律混淆情況。舉例說,若一對夫婦離異,法庭將孩子撫養權判予男方,而女方私下帶孩子過境返內地,在內地入境通道被內地人員識破,據一地兩檢安排,孩子會按照香港法院的裁決交回給男方,而毋須由內地法庭介入審理,省卻許多糾紛及煩擾。

身兼大律師的公民黨陳淑莊表示,將民事及刑事的管轄權分開交由兩個地方處理,背後涉及很多複雜的法律問題,而且單是要符合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下讓內地執法人員到西九站內執法已經相當困難,進一步劃分刑事及民事的管轄權便更加困難,質疑兩地當局是否真能落實。

有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指,有關的詳細安排要視乎相關協議細則,協議中可列明不同的民事索償權和程序是根據何地法律,而且不同案件都可用不同方式處理,很難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