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暴動5年後判刑 官稱需考慮延誤衝擊 2男獲酌量減刑囚3年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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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男子包括一對孖生兄弟,因參與2019年7月1日在金鐘的示威活動,3年後才被控暴動罪,事發至今逾5年才完成審訊並裁定罪成。兩名孖生兄弟案發時只有14歲,現已是大學生,4人的案件今(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張志偉認同控方用了很長時間才完成檢控的法律意見,對被告造成衝擊和震撼,准兩名逾卅歲的被告酌情減刑,各判囚3年,兩名孖生兄弟則根據報告建議,判他們入教導所。
4名被告:周子瑋(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19 歲,學生)、戴嘉正(19 歲,學生)及袁恩霖(34 歲,汽車技工)。兩名戴姓男子為孖生兄弟。4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
需考慮被告所受影響以作公平判刑
張官在判刑時稱,雖然本港過去數年經歷了新冠疫情,很多案件因而被延誤,但被告亦作出了漫長的等候,毫無疑問對他們造成不明朗因素,延誤亦非他們的錯。張官認為,考慮這比重時,應更多放在對被告影響,而非只著眼控方有沒有過錯而造成延誤,畢竟判刑需考慮個別被告的特殊情況,從而對被告作出公平的判刑。故就兩名年過卅的被告,均獲3個月的減刑,兩名孖生兄弟,則跟據報告建議判教導所。
兩兄弟均想繼續學業
兩孖生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早前在求指透露,案發時他們年僅14歲,他們現已19歲,均考上大學。其中戴嘉平於恒生大學修讀哲學、政治與經濟課程,戴嘉正則在都會大學讀社會科學系,他們均希望能繼續學業,並在將來對社會有貢獻。另兩名被告過往並無刑事案底。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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