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暴動案發還重審 3被告今認罪 指事件拖延5年望盡快判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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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被指參與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在原審時與另外三名被告脫罪。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案件重審。陳擬不認罪,該案排期至本年12月開審。至於另外三名被告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辯方指事件拖延至今已5年,望可盡快判刑。惟法官認為應待陳虹秀的案件審理後,才一併處理,最終把本案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期間三名被告還押。

三名被告分別為賴姵岐(27歲,女,補習老師)、鍾嘉能(31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7歲,廚師),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庭上透露,鍾嘉能於去年因抑鬱症入院。

此外,陳虹秀(43 歲,社工)擬不認罪,案件排期 12 月 2 日開審。

社工陳虹秀否認暴動罪,案件將於12月作重審。

被告望盡快判刑重過新生活 法官認為待陳虹秀案件審結 所有被告一併處理較理想

賴姵岐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透露,她於案發前原獲教席,但因本案被捕,未能出席其後的開學日,因此失去聘用機會,而她因本案未能在學校工作。辯方又指本案發生至今己5年,其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在律政司上訴期間亦復發。

龔梓舜的代律師則指,本案經歷被告脫罪至上訴,再發還重審,龔和家人長時間受煎熬,但期間他都未有離港,沒有逃避自己的責任。

辯方亦指,三名被告望盡快判刑,重過新生活,其中鍾嘉能的代表大律師指,鍾的情緒崩潰,形容其精神狀態很差,望可盡快判刑。辯方又指陳在案中的角色和行為,與三名被告不同,認為法官可先就本案判刑。惟法官認為,陳的案件或於明年初有裁決,認為所有被告一併處理比較理想。

831港島暴動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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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嘉能協助同案被告逃脫 自己亦遭警員制服

三名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日於晚上近6時,已有大批示威者集結。集結人士用路牌、長竹和垃圾桶等築成巨型路障,堵塞軒尼詩道東西行線,並縱火燃燒該些路障。期間,有人從修頓球場推出看台,推到被縱火的路障。火種被救熄後,警方開始清除路障,並多番發出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更有人向警員擲汽油彈。

警方之後向銅鑼灣方向推進,期間拘捕3名被告。賴姵岐奔跑時跌倒,遭警員拘捕。此外,鍾嘉能曾和他人築起防線,和警員對峙。其後,龔梓舜遭警員撲跌,鍾回頭協助對方逃脫時,自己亦遭警員制服。

案件編號:DCCC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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