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非禮謀殺智障女案 道士與女弟子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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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道士的男子張子材,聲稱為女弟子21歲輕度智障女兒做法事「驅鬼」,並以假陽具為智障女作「破處」儀式,又多番毆打智障女致她最後死亡。張早前被裁定非禮及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事主母因曾助道士買假陽具,亦被裁定協助教唆道士非禮罪成,並被判非禮罪最高的10年刑罰。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上周五(25日)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未排期聆訊。

被告張子材被裁定非禮及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資料圖片)
女被告吳馬如賡是女事主吳恩宇的母親,她被裁定協助及教唆張子材非禮罪成,被判非禮罪最高刑罰入獄10年。(朱棨新攝)
女事主隨家人與男被告張子材及其契女合租西貢龍尾村的村屋時遇害。(資料圖片)
案發單位內找到一個寫上「I am possessed by demon(我被惡靈附身)」字樣的啡色袋。(朱棨新攝)
張子材警誡下認曾用拖鞋打女事主吳因宇。(朱棨新攝)
警方在單位搜查時,亦發現一把劍。(朱棨新攝)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圓凳及疑用來襲擊事主的蚊拍。(朱棨新攝)

男被告張子材(54歲)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及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間某日,在西貢龍尾村非禮吳恩宇,並在9月2日謀殺吳。張就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非禮罪則囚10年,兩罪同期執行。

女被告吳馬如赓(57歲)是女死者吳恩宇的母親,她被裁定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罪,指她於同年8月某日,協助教唆張子材非禮吳恩宇,女被告同被判囚10年。

女事主吳恩宇屬輕度智障,並有聽力和語言障礙。法官杜麗冰早前判刑時指,本案她處理過的非禮罪中,最嚴重的案件之一,她並斥被告行為惡毒和殘忍,又指女被告吳馬如赓不但和張子材一同買假陽具,還參與其中,不能想像作為母親怎能如此殘忍地對待自己的骨肉。

案件編號:CACC22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