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推手推車被撞斃 司機危駕致死罪成 囚14月兼停牌5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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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婦前年推著手推車在上環文咸東街被車撞到頭部,致後腦出血,兩日後死亡。私家車司機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今(18日)判刑時提及,被告案發後3度違反道路交通標誌被罰款,考慮到本案對事主家人造成的傷痛,判他監禁14個月停牌5年。

被告廖祥輝,64歲,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指他於2022年11月29日,在上環文咸東街88號外,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梁秀珍(78歲)死亡。

被告廖祥輝稱他有40年駕駛經驗,本案前不曾與車或路人發生碰撞。(朱棨新攝)

被告找車位分心撞到事主

法官嚴舜儀判刑指,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是嚴重罪行,案例指出一輛汽車在不負責任的司機手上可以是致命武器。嚴官指,涉案路段寬闊,不時有人在馬路上行走,被告因找車位而分心撞到事主,碰撞原可避免。

法官以1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因被告不時做義工減刑1個月,最終判囚14個月及停牌5年,被告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 7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