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年推單車被撞至顱骨等多處傷 司機認超速兼衝燈 還柙候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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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在大埔元洲仔推單車過馬路時,遭一輛超速兼衝燈的私家車撞倒,少年被撞至顱骨及小腿等多處骨折,意外後運動能力及視力等受影響。私家車司機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認罪,暫委法官劉綺雲關注事故有否對少年造成永久傷害,先為少年索取進一步醫療報告,把判刑押後至12月10日,被告其間須還押。
被告王本方,62歲,退休人士,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3年5月6日,在新界大埔大埔公路元洲仔段近燈柱EA4004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麥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
私家車當時時速逾每小時60公里
案情指,事發在去年5月6日晚上約10時,13歲少年推著單車橫過行人路,駕駛私家車的被告衝紅燈撞倒少年,行車紀錄儀拍攝到過程。法證科學專家檢視片段後認為,私家車碰撞前的車速是每小時61-67公里,超出路段車速限制每小時50公里。
被告稱完全看不到單車
在警員到場查問下,被告稱:「我聚完餐準備返屋企,去到紅綠燈嗰度,砰一聲就撞到佢,跟住我停咗喺度,我完全睇唔到有架單車」。
少年仍須到多個專科覆診
少年同晚被送院留醫,同年8月出院。醫療紀錄顯示,少年有顱骨及小腿等多處骨折。受事故影響,少年平日步行和運動受影響,左眼視力及小便亦受影響,出現情緒問題,目前仍須到多個專科定期覆診。
案件編號:D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