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新指引】綠van司機做9小時至少需休45分鐘 8.15起實施
小巴司機工時長,休息不足,不時引致交通意外。政府上月公布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提出了多項措施改善公共小巴經營,其中一項措施便是修訂專線小巴司機的工作時間指引,包括工作9小時最少應有45分鐘休息時間,新修訂於今年8月15日實施。惟有工會認為,該指引並非法例,無約束力,而營辦商亦會用不同方法減少司機休息時間。
政府建議增加休息時間
現時,政府有指引針對專線小巴司機的工作時間,但該指引於2000年制定,時代久遠。為了使該指引與時並進,運輸署與業界於去年中開始探討修訂指引。運輸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證實,署方已經與專線小巴業界完成諮詢及達成共識,新指引將於8月15日起實施。新指引中有三項是新增,包括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應少於10小時、司機一個工作日內的工時不少於9小時便應獲提供用膳時間等。
建議修訂的《專線小巴司機的工作時間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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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日最長當值時間(包括所有休息時間)不應超過 14小時 |
2 | 每日駕駛值班時間(即最長當值時間扣除所有休息時間後)不應超過11小時 |
3 | 工作9小時最少應有45分鐘休息時間(包括用膳時間) 其中不少於10分鐘應安排在首4小時的工作時間內提供 |
4 | 一個工作日內的工作時間不少於9小時便應獲提供用膳時間 |
5 | 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應少於10小時 |
工會批指引無約束力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公共小巴分會主任陳逢源認為,指引無約束力,「要白紙黑字立法先有用」。據他所知,並非所有營辦商都提供足夠休息時間予司機,部分更要求司機在一更內駕駛路線指定次數,「變相要司機犧牲食飯時間嚟滿足要求。」
陳逢源又表示,司機人手不足,營辦商會要求司機「揸多一更半更」,而司機為保住飯碗不敢舉報,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司機工時及休息時間。
司機已短缺 業界感無奈
綠色專線小巴總商會主席蘇世雄指,各區小巴司機均短缺約20%,對新修訂感到無奈,「司機(數目)本身都『掹掹緊』,會增加安排人手困難。」他表示,現時大部分小巴司機一日最多工作12小時,有半小時食飯時間,增加休息時間未必能解決司機斷層問題,希望小巴增加至19個座位後,收入提高,能增加司機收入,吸引新人入行。
小巴營辦商負責人謝健良稱,新修訂改善司機待遇是基本的人之常情,加上現時業界普遍向司機提供半小時至45分鐘的休息時間,而且休息時間不是一次過放取,相信對人手安排無太大影響,原則上同意有關修訂。他又指,有關指引雖無明確罰則,但營辦商牌照有評分審批制度,營辦商一般都會遵守。
運輸署表示,已提醒專線小巴營辦商根據將實施的新指引檢視及編訂司機工作安排。若知悉個別營辦商與司機就關工作安排出現問題,署方會與有關營辦商跟進,並提供適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