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涉謀殺智障女 男被告未解釋全部傷勢 官著考慮是否道出真相
道士涉嫌非禮及謀殺21歲輕度智障女子,死者母亦涉協助教唆道士非禮,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考慮男被告張子材是否謀殺罪成時,需衡量他於案發時是否有意圖對死者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男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未有就死者的多項傷勢作全面解釋,陪審團可考慮他是否道出全部真相。此外,張稱為替死者驅鬼,而把假陽具插入死者的下體,法官指陪審團考慮非禮罪,需肯定當中涉及性的元素,並著陪審團考慮男被告進行該儀式時戴上手套等。陪審團預料明天開始退庭商議。
男被告張子材(54歲)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間某日,在西貢龍尾村非禮吳恩宇,並在9月2日謀殺吳。
女被告吳馬如赓,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罪,指她於同年8月某日,協助教唆張子材非禮吳恩宇(下稱吳)。
謀殺罪需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
法官今先就謀殺罪引導陪審團,指控方需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陪審團可考慮吳的傷勢、其房間內的血跡和男被告張子材在錄影會面的說法,以判斷張是否有意圖對吳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若陪審團未能確定張有此意圖,陪審團則需考慮他是否因「非法危險行為」或「嚴重疏忽」而誤殺罪成。法官續指,吳身上有多處傷勢,尤其是在臉上。而張子材在錄影會面中,未有就吳的多項傷勢作出全面解釋。而陪審團可考慮,他是否在錄影會面中道出全部真相。
女徒弟曾傳把吳去世前的相片傳送給張子材
法官提及,一張由女徒弟張曦鐥傳送給張子材的相片,該張相片在吳去世前拍攝,當時吳的眼部已有瘀傷,張的兩隻手指則放在吳的眼部位置,法官指該相片也可協助陪審團考慮,張子材是否有意圖對吳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假陽具插下體是否涉及性的含意
就張子材被控的非禮罪,涉及用假陽具插入吳的下體,法官指控罪元素包括相關行為被視為猥褻,被告作出相關行為而未經對方同意。法官強調,相關行為需涉及性的含意。而吳馬如赓在錄影會面稱,張子材把假陽具插入吳的下體時,戴上手套。此外,該儀式原本由另一名女徒弟進行,但她不敢進行儀式,最終由張子材負責。法官指,陪審團應考慮案中的全部情況,包括各人的言行,以決定張否非禮罪成。
若男被告脫非禮罪 女被告的罪名亦不成立
此外, 女被告吳馬如赓被控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控方指稱吳馬如赓提供協助,知道張子材會使用假陽具侵犯其女兒,仍然和對方一同購買假陽具。法官指,控方需證明吳馬如赓事前知悉會有人干犯非禮罪、她有提供協助等。若張子材未有干犯非禮罪,陪審團亦需裁定吳馬如赓協助和教唆非禮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1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