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筆撥款手冊修訂版生效 社署可停NGO津助 狄志遠:把刀太重手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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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最新修訂受津助非政府機構的《社會福利服務整筆撥款手冊》,並於本月1日生效。翻查手冊,其中一項備受爭議規定已落實,即政府可基於任何特殊情況認為機構無須或不再適合提供津助福利服務,社署保留發出30天書面通知後終止發津助權力。另外手冊涵蓋多條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條文,包括機構應設立有效的內部監察機制,確保員工遵守國安法及第23條。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署方未有講明何謂「特殊情況」,令人擔心若短時間內終止津助對機構員工及服務使用者不公,形容「把刀太重手」,對政府一意孤行落實感遺憾,呼籲署方應盡快說明清楚「特殊情況」。
新增條文如政府基於「特殊情況」認為不再適合提供服務可終止津助
《社會福利服務整筆撥款手冊》新增條文指,如政府基於任何特殊情況,認為機構無須或不再適合提供津助福利服務,社署保留權利向服務營辦者發出通知期為 30 天的書面通知後,終止發放津助。
手冊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條文
手冊更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條文,包括列明接受政府津助營辦服務的機構須遵守維護國家安全的所有規定,並指應設立有效的內部監察機制,監察轄下津助服務單位,並確保員工必須充分了解及遵守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手冊指出,若服務營辦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構成或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等,或服務營辦者繼續營辦服務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等即可立即終止津貼,甚至只要社署合理地認為上述情況即將出現都可立即終止。
狄志遠批何謂「特殊情況」欠清晰解釋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政府未有說明何謂「特殊情況」,令人擔心條款有權在短時間內終止津助,對機構員工及服務使用者而言太危險,形容「把刀太重手」,對政府一意孤行落實感遺憾。
他強調,署方應要說清楚有哪些特殊情況,又稱不反對若機構有嚴重錯誤、財政十分混亂,政府作為監管者以該條文終止津助,但現時不清不楚,對機構改善管治及服務無幫助,要求署方盡快說明清楚,聆聽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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