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就借錢打官司案提上訴 願付8500萬保證金暫緩還款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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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慈善基金於2009年時,與商人陳振聰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疑因缺錢打官司,向商人林義雄借貸4285萬元。林指基金多年來未有還款,欠款連利息滾存至1.6億元,遂入稟追討。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林義雄勝訟,下令基金需償還本金連每年48厘的利息。基金今(12日)向高等法院法官梁俊文指,會就案件提出上訴,等候聆訊期間,要求暫緩執行還款令,基金會提供8500萬元保證金,獲法官批准。上訴庭已排期明年5月審理。

基金堅稱款項是捐款

原告是林義雄,被告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原審時的爭議點,在於涉案4285萬元,是如林所稱的「借貸」,還是基金所指的「無條件捐款」。

華懋慈善基金被指2009年要借款打的官司,是指龔如心的遺產案。
華懋慈善基金當時與商人陳振聰就龔如心的遺產對簿公堂(梁鵬威攝)
商人林義雄稱華懋慈善基金曾向他借4千萬元打官司,他指案件審訊時,連本帶利已達1.6億元。(朱棨新攝)
龔仁心(右2)指他們所代表的華懋慈善基金指該筆款項是捐款。(鄭子峰攝)

林再向朋友借錢以籌取款項

法官在判辭指,林義雄稱當年與龔如心胞弟、前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龔仁心,是以口頭協議方式借貸,他自資2000萬,再向其他朋友借取餘下2285萬,並安排友人先後多次向基金匯款。同時,林提供友人匯款證明,顯示他或許曾安排友人向基金借貸。而且相關銀行戶口紀錄可見,基金在收到首筆2000萬款項後,隨即匯款給爭產案律師。

原審官裁定屬借款而非捐款

法官又指,林義雄本身從事借貸生意,為了向基金提供款項,要「借上借」。雙方協議之前,基金對林來說只算陌生人,何以會作如此巨額捐款,法官因此接納林的說法,裁定該筆款項是借款而非捐款。

案件編號:HCA 76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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