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馬車半年內連環犯案 咬人追打男童再非禮3女 被判入獄8個月
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年初惹上官非後,再犯下連串案件,包括在羈留室內咬人,又在動漫節打男童,並用手掃多名女子大腿後問各人取社交媒體的帳號等,他早前在屯門法院再提訊時,承認所有罪行,他在求情信稱:「希望有信仰支持之後,日後會謹言慎行。」裁判官索取劉的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今(25日)被判入獄8個月。
被告劉駿軒,27歲,報稱無業,他承認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法院大1號羈留室內襲擊男子陳子健;又於同年7月26日,在會展襲擊一名16歲男童;3項非禮罪則指他於同年7月31日和8月1日,分別在元朗、屯門和沙田非禮3名女子X、Y和Z,她名事主分別18、14及17歲。
陳要劉唱歌劉反要求跳舞引發爭執
案情指劉今年1月19日因涉其他案件被押至屯門法院應訊時,與事主陳子健於同一羈留室內等候,期間陳要求劉唱歌,劉則著陳跳舞,兩人因此爭執,繼而動武,懲教人員將他們分開,兩人才停手。陳的額頭和右臉有擦傷及刮痕,左邊眼眉位置有3毫米的咬痕;劉的額頭、左背和右胸有觸痛。劉警誡下稱:「係佢撩我先,仲郁手打我,我先至還手。」陳警誡下稱:「我都無打人。」
會展見積怨男童上前追打
劉在干犯羈留室襲擊事件後約半年,他同年7月26日,在灣仔會展的動漫節還上第二單襲擊案的16歲男童,兩人曾是朋友,後來關係惡化,並有積怨。劉在會展內見到男童,即將男童推跌並拳打腳踢,又捉其頭髮毆打。男童隨即逃走時,劉追著他,再將男童推跌,並再對男童拳打腳踢,又抓他的面及捉他的頭髮。
捉事主X左腿後再捉右腿並索社交帳號
劉在動漫節襲擊男童後數天,便連環在3個地方犯上非禮案,他在7月31日晚,在一間餐廳外蹲在女事主X身旁,捉著X的左腿,並向X索取其社交媒體帳號,X大驚離開,惟劉數分鐘後再出現,並捉著她的右腿,然後離開。
翌日再在屯門及沙田掃兩女腳
此外,劉於同年8月1日,在屯門和沙田商場旳店舖內,分別用手掃Y和Z的腳,並索取對方的社交媒體帳號。
辯方指陳的咬痕是碰撞引致
辯方求情時指,劉有7項刑事定罪紀錄,多番進出監獄。他在羈留室襲擊案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該案事主傷勢中的咬痕,並非被告意圖咬事主造成,而是碰撞引致;至於動漫節襲擊案,因男童曾向劉借錢和私人物品後沒有歸還,兩人因此有積怨。
案件編號:TMCC825、1935/2024、ESCC212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