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想見法官硬闖高院職員通道 傷及兩保安員 判醫院令3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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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有碩士學位的無業漢,今年4月硬闖高等法院的職員通道,並到法官林雲浩的辦公室前,遭保安員驅趕時傷及2名保安,早前被裁定侵入公職人員物業,及襲擊傷人等3罪成,他被捕後曾認想襲擊一名法官。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患有妄想症,建議判他醫院令,但被告不同意報告,想以其他方式判刑,惟暫委裁判官葉成林未有接納,並根據報告判他醫院令3個月。

被告黃世禮,36歲,無業,他稱擁有碩士學位,被控於2023年4月23日,在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內的職員專用範圍內,侵入公職人員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另被控於同日與高等法院大樓4樓,對兩名保安施襲,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成。

被告黃世禮稱想見一名法官,硬闖入高等法院的職員通道,並傷及兩名保安,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

法官認為被告需醫學協助

葉官判刑時指,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妄想症,認為本案源於被告的精神病,考慮被告沒有任何刑事紀錄,認為他需要醫學上的協助,判處3個月住院令,所有刑罰同期執行。

辯方指被告不同意報告指他患有精神病的觀察,不希望判醫院令,望法庭考慮其他方式處理,惟葉官未有接受。

被告曾向書記稱想與法官交談

案情指,被告當日經法院地下大門進入,抵達4樓的第5庭後,向書記要求與上訴法庭法官交談,書記拒絕其要求,被告便闖入法庭的職員專用範圍,書記要求被告離開,被告無視其指示,並繼續在職員專用範圍內停留,又說:「你報警囉。」書記見勸喻不果,即召呼保安,被告即沿樓梯逃走。

遭保安員驅趕時奮力反抗

保安接報後派人員搜尋被告,兩名保安其後在高等法院大樓低層4樓,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的辦公室門外見到被告,並要求被告離開,被告拒絕。被告隨後從附近的書架上拿走了兩本書,並將書放在地板上,試圖坐在書上。兩保安立即阻止被告,並試圖撿起書本,被告奮力反抗,並強行抓住保安的手臂,兩保安跌倒在地,但最後仍成功制服被告,被告最後被警方拘捕。

其中一名保安員右前臂和右手肘背面有觸痛、發紅及擦傷,另一名保安右前臂和右膝有觸痛,兩人均有到瑪麗醫院接受治療。

警誡下稱想襲擊一名法官

被告警誡下否認犯罪,又稱:「我冇做過,我冇嘢講。」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前往高等法院大樓的目的,是要襲擊一名上訴法庭法官,他承認曾進入高等法院的職員範圍,但稱襲擊兩名保安員只是出於自衛。

案件編號:ESCC133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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