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博士生認非禮女子 用繁體字撰求情信 律師指可見被告有誠意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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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讀博士的內地生,早前承認在校園內拿著裝著精液水試管濺向一名陌生女子,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原定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惟裁判官李志豪指,相關報告並不建議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心理醫生更認為被告未有和盤托出事實經過,未正視問題。辯方律師即解釋指,被告只是「無問就無答」,並非刻意隱瞞,又指被告與妻特別用繁體字撰寫求情信,可見其誠意。李官決定再為被告索取報告,押後9月24日判刑。

被告來常偉(26歲,城市大學博士生),居於深圳市。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至一樓的2號電梯,非禮女子X。

被告來常偉在西九龍法院承非禮罪。(資料圖片)
被告來常偉被指在城市大學校園內非禮一名陌生女子。(資料圖片)

感化官認為被告不真誠未正視問題

庭上提及,相關報告不建議判被告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感化官更指他不真誠、未正視問題。李官提到,被告就犯案原因提出兩個說法,但在面見心理醫生時卻未有和盤托出,質疑他向醫生講述對自己有利的說法,致醫生未能根據全面的事實作出評估。

辯方指被告見醫生時緊張凝重

辯方解釋指,被告的兩個說法均為事實。而在面見心理醫生時,被告相當緊張、凝重,有誠實回答醫生問題,但「無問就無答」。辯方強調,被告無意隱瞞,又指他經歷了今次教訓後,必然會向心理醫生和盤托出事情經過,望法庭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用繁體字寫求情信顯誠意

辯方又指,被告坦誠認罪,只是講述背景有不足,絕非輕視案件。此外,被告作為內地人於2021年來港,他及其妻子在本案的求情信均以繁體撰寫,望能方便法庭理解內容,可見其誠意。

李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9月24日判刑,以待再為被告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並提醒被告要向心理醫生和盤托出事件。

案件編號:WKCC255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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