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車路試排期|最長輪候8個月 申訴署倡運輸署增人手及考試中心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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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考試輪候時間愈來愈長,考生隨時需輪候近一年。申訴專員公署今日(5日)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過去12年駕駛路試數目有所上升,但目前考生最長要輪候約7至8個月,情況不理想。
申訴專員公署指,運輸署在2016年取消非商用車輛路試訂立82天輪候日數、以及制訂95%達標率的服務承諾,署方認為,輪候時間是讓部門及市民監察工作效率、調撥及優化資源的重要指標,建議處方恢復為路試設訂達標率的做法。
報告建議運輸署更積極研究透過人力資源及開闢新考場增加路試數目,例如考慮安排考牌主任在周末額外工作,研究在交通流量不太繁忙的地點,包括新界及離島等遠離市中心或住宅區的地段,設立更多及分佈更廣的駕駛考試中心進行路試,長遠考慮在可行情況下以新設立的駕駛考試中心取代目前設於市區交通繁忙地段的考試中心。

申訴專員陳積志9月5日宣布完成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運輸署提出12項主要改善建議。(梁鵬威攝)

申訴專員公署指,疫情期間,運輸署因應防疫及社交距離措施,曾六度暫停駕駛考試,導致部份較熱門的非商用車輛考試項目,輪候時間曾長達一年。

而駕駛路試的上訴個案數目近年呈上升趨勢,已由2017年的192宗,升至去年的380宗,反映市民對考試安排的不滿增加。例如有市民便投訴質疑運輸署,禁止考試車輛以行車記錄儀記錄考試過程。

籲增路試供應減輪候時間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運輸署應盡力提高路試的供應,確保路試的輪候時間得以縮減。例如可考慮安排考牌主任額外在周末額外工作,進一步提供更多駕駛路試數目。

運輸署早前曾稱物色合適用地設駕駛考試中心,公署認為若成功縮短路試輪候時間,新考試中心在可行情況下,可取代現時市區交通繁忙地段的考試中心。

研路試車輛引入攝錄系統

申訴專員公署並指,內地及部份國家已運用攝錄裝置記錄駕駛考試過程,並讓考生申請翻看相關攝錄記錄,以提出上訴;甚至已採用電子系統評核駕駛考試。

因為公署認為運輸署應順應社會步伐,檢討現時禁止駕駛路試攝錄的安排,建議考慮引入攝錄系統蒐集數據,以便考牌主任解釋專業的評核結果,同時提高當局處理考生上訴及覆核的效率。

此外,公署認同保障個人私隱非常重要,建議運輸署亦要研究妥善管理及保存相關錄影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並應與持份者溝通及回應關注。

檢視學習駕駛執照有效期

考試安排方面,申訴專員公署指,路試輪候時間在疫情期間曾升至約一年,目前亦要輪候約7至8個月,因此學習駕駛執照12個月有效期、駕駛考試表格18個月有效期,並不切合實際情況。

公署指,除非運輸署能在短期內,縮減路試輪候時間至近10年前約82日的水平,否則學習駕駛執照及考試表格的有效期,或會間接增加考生的時間及費用成本,建議當局應檢視有效期的長度。

申訴專員公署就駕駛考慮展開主動調查(資料圖片)

陳積志︰「我追到你落實為止,唔會放過你」

至於關於向運輸署提出的12項駕駛考試的建議,陳積志表示需要待當局全面落實,方可得悉縮短輪候時間的相關數據,但可能受到天氣或考生增加的因素影響。

但陳積志呼籲市民毋須擔心︰「我哋公署業績好好,我哋建議係百份之百採納同落實。點解呢?因為我追到你落實為止,唔會放過你,所以啲部門都知道喇,公署講咗就要做。」

上任五個月公布首份調查 陳積志解釋貴精不貴多

陳積志在今年4月1日履新,被問到為何上任5個月,才公布首份調查報告。他解釋,主動調查行動是重要課題,因此貴精不貴多,最重要為精準。「所有主動調查係要做得好,應做就做,做得全面,唔係鬥快嘅工作。」

陳積志透露,去年公署全年處理187宗個案,惟今年首5個月已處理153宗,因此抱有把握今年可處理逾300宗,接近去年的雙倍。但他對此不感滿足,認為可以再增加效率,「不滿於單單雙倍,我要求超過雙倍。」

運輸署表示,同意並會採納申訴專員公署建議。(資料圖片)

運輸署︰同意並會採納申訴專員公署建議

運輸署回應指,現時輪候時間已較高峰期大幅改善,降至疫情前的水平,例如私家車合併試、輕型貨車合併試及電單車駕駛考試,其考試平均輪候日數已分別由2022年的338、344及245日,大幅降至今年8月底的199、207及125日。

運輸署會繼續透過招聘考牌主任,或延長聘用已退休的考牌主任,填補空缺及維持人手。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輪候情況,在可行情況下盡量增加駕駛考試,滿足社會需求。

運輸署又指,同意並會採納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繼續審視及優化員工的工作安排和指引,採取合適措施確保駕駛考試中心的運作有序,並會檢視並考慮訂定非商用車輛路試的服務承諾。

引入攝錄系統需考慮持份者意見

運輸署回應又指,將研究在駕駛考試中,引入新科技協助評核。然而鑑於香港駕駛考試的獨特性,包括大部份路試均在公共道路進行,以及考試車輛為私人擁有等。因此署方在考慮引入新科技時,需仔細考慮詳細安排及持份者的意見,並於法例要求、考生私隱、成本效益等因素中取得平衡。

運輸署曾推出新措施,重考生在去年3月28日起,申請「快期」將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網頁截圖)

公署向運輸署提出12項改善建議:

1. 更積極研究透過靈活調配人力資源,例如考慮安排考牌主任在周末額外工作,以進一步增加駕駛考試數目;

2. 積極研究增加考試場地,例如在遠離市中心及住宅區的合適地段,設立更多及分布更廣的駕駛考試中心,以進一步增加駕駛考試數目;

3. 着力檢視四個試行直接報到安排的考試中心的經驗;

4.若上述試行安排反應正面,應積極研究在可行情況下擴展相關安排至其他考試中心;

5. 檢視並認真考慮恢復為非商用車輛路試訂定服務承諾,包括輪候日數的達標率;
6. 盡快為考牌主任於路試期間即時撰寫備註的工作制訂指引;

7. 檢討現行禁止路試進行攝錄的規定;

8. 若檢視後認為可以實行攝錄路試,在引入為路試而設的攝錄系統或記錄裝置的過程中,應一併研究保障個人私隱的措施,並與相關持份者持續溝通;

9. 長遠而言,應進一步考慮探討能否利用高新科技(如電子考核系統)協助考牌主任評核考生的駕駛考試路試表現;

10. 認真檢視學習駕駛執照及駕駛考試表格的有效期;

11. 盡快採取合適措施,避免私人駕駛教師因租借應試車輛的編排太過緊迫,而出現多於一名考生在同一個考試時段登記使用相同車輛參與駕駛路試的情況;

12. 加強駕駛考試中心的場內管理,並與私人駕駛教師業界就其監察員工運作的工作保持溝通;確保駕駛路試有序而公正公平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