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波】羅冠聰斥改選舉結果奪泛民否決權 傾向上訴惟缺資金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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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宣誓無效,四人喪失議員資格。梁國雄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四人在決定是否上訴時,先要解決訴費問題,尤其是仍未知道能否申請法緩。他又批評,人大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時,設有追溯力,是修改了法律,令政府日後可以「揀人黎斬」。
同樣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羅冠聰批評,事件是「今日宣的誓、明日釋的法」,因此即使對上訴勝訴不樂觀,仍然是有責任去釐清法律問題。

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及劉小麗正面對欠缺上訴資金的問題。(資料圖片)

社民連梁國雄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四人正在商討是否就案件上訴,但坦言資金是一大問題。他批評是次事件源於人大釋法,而且是具追溯力的釋法,根本是修改了《基本法》第104條的內容,認為在沒有釋法的情況下,法官只會交回立法會處理,或要求議員再次宣誓。

梁國雄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認為他們的宣誓是「合格」,但人大釋法後,政府以政治針對的方式入稟司法覆核,「任由政府揀人黎斬」,批評已經不是依法治港。他又指,有人認為他們現時所做的只是杯水車薪,但正因為被火燒的是自己的家園,才希望可以撥亂反正。

香港眾志羅冠聰稱,上訴就要面對七位數的訴費,現時對獲批法緩並不樂觀,而且對上訴亦欠缺信心,但認為人大釋法是政治決定,即使信心不大仍需要釐清法律問題。被問到民主派現時應否通過36億元的教育撥款,他認為泛民需要再討論對策,但宏觀而言,需要思考大家是否仍要安份守紀、是否需要有更多不合作運動,尤其今次牽涉整個憲制,用釋法推翻整個選舉結果,奪去民主派的否決權,是非常大的問題。

劉小麗要求特首林鄭月娥承諾現階段不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以及不推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爭議事項。(資料圖片)

羅冠聰說,會考慮參與補選,但首先是要面對選舉主任的「確認書」關卡。四人喪失議員資格後,需要向立法會歸還薪津,羅冠聰稱,過去一年確實在議會工作,若由去年10月開始追回,是說不過去,「唔可能當我咩都無做過」,而辦公室有12名助理將會工作至本月底,之後再考慮縮減人手,還是另覓資源運作。

另一被DQ的劉小麗表示,宣誓案結果出乎意料,感覺沉重、悲憤,她說會與其餘三人一齊商討會否上訴,但相信每人的應對方案未必一樣。她認為,特首林鄭月娥應承諾現階段不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並承諾不推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爭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