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定於明年5月開審 預料審訊75天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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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2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把案件排期於明年5月6日開審,預計需時75天。此外,鄒幸彤稱遭指控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現今仍不知「非法手段」是什麼。法官指示控方以書面提供進一步的控罪詳情。
4名被告: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67歲)、前副主席何俊仁(72歲),和鄒幸彤(39歲),同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明年2月先作預審
法官李運騰今甫開庭,便指需先定審訊日子。控辯雙方同意下,把審訊定於明年5月6日,預留75個工作天,並於同年2月20日進行預審。法官要求控方需於明年2月6日或之前,把開案陳詞交予辯方和法庭;控辯簽訂的同意案情則於明年4月7日或之前,向法庭存檔。
國安案不許以視像直播方式取證
此外,鄒幸彤早前表示會申請海外證人以視象系統作供。根據修訂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國安案不允許法庭以視像直播方式,聯繫香港以外的人錄取證據。法官李運騰指,初步看法是根據修訂,法庭無權處理該申請。李官排期於10月28日,處理鄒的申請。
控方需提供進一步控罪詳情
鄒幸彤指,控罪指她們「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但至今至不知控方所指的「非法手段」是什麼。控方庭上指,「非法手段」是指任何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不必涉及暴力。 李官遂要求控方在9月9日或之前,需以書面提供進一步的控罪詳情。
案件今由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姫處理。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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