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土地變現金券 業權人可用濕地公園內私人土地直接支付地價

撰文:郭梓謙
出版:更新:

政府發展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料需花費上萬億元,面對連年財赤,發展局局長甯漢豪重提正探討北都新收地補償安排,例如容許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發展範圍內私人土地業權人,將土地變現金券「當錢用」,當手上另有土地要補地價,就可以直接用來扣減同等面值金額,免為付費舉債,而政府也毋須「真金白銀」向業權人收地。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依家又無錢(庫房財赤),出嘅招我都覺得幾技窮。」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劉國勳就指,今次研究方案對政府、發展商雙方而言「多個選擇」,因為不論保育與否,政府始終需要收回土地建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

發展局表示,正探討的方案與1960至80年代曾採用的甲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不同,有關方案並不涉及可於市場買賣的換地權益書,或於投地時以換地權益書支付地價。發言人續指,有關方案為協助政府控制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收地補償的開支,正研究安排,並會在合適時候與持份者交換意見。

(資料圖片)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新措施或反映政府已經「技窮」,認為北都發展正處「十字路口」,政府宜重新思考其定位。(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陳劍青指,相信甯漢豪提出的方案,與政府希望減低收地成本,同時加速北都發展有關。惟他指出,從年初至今,可以看出發展商對補地價發展農地意欲不大,因為不少發展商中期業績報告都有現金流不足情況;加上部份發展商於洪水橋、新界東北有七八幅囤地不補地價,選擇「棄地換金」。

他續指,政府原打算採用「片區模式」,讓發展商補地價後,於新田科技城發展創科用地,但最終發展商意欲不大,政府轉為自行收地發展,他形容現時新田科技城「成個發展模式都斷裂咗」。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接受港台訪問指,正探討新收地補償,如將日後發展的三寶樹保育公園範圍的私人土地「當錢用」,以抵銷發展商於其他用地的補地價,讓政府毋須「真金白銀」收地。(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陳劍青又指,政府其實好歇斯底里咁樣想加快,但問題係無可避免佢(發展商)就係發展唔到,或者發展意欲好低。」他認為政府或要思考,「係咪要追求一個咁大規模,一次過做嘅發展計劃,多於一個精準、優質嘅計劃。」

劉國勳:研究方案對政府、發展商多個選擇 周轉更靈活

積極關注北都發展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劉國勳就指,今次研究方案對政府、發展商雙方而言「多個選擇」。因為不論保育與否,政府始終需要收回三寶樹。「(政府)唔想拎出嚟先,日後發展商又唔會完全唔用(發展),發展商都會睇地段㗎嘛。」他指出,政府收地時需撥款賠償,另一邊廂發展商原址換地也需補地價,而資金周轉過程需時,可能又涉及行政成本,若可抵消有關費用,變相令雙方更加靈活。

目前按地政總署網站顯示,今年4月,政府再修訂兩級制的新界「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其中列為發展用途的第一級農地為每平方呎1,114元,屋地則為估價加上每平方呎2,080元;至於第二級,即用作改善鄉郊及保育相關的非發展地,農地為每平方呎557元,屋地為估價另加每平方呎1,040元。

發展局:地價的計算可參考政府收地特惠補償率

發展局表示,去年《施政報告》宣佈落實興建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由於將來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須完全由政府控制和統一管理,以達提升生態功能的效果,公園範圍内的私人土地需要交還予政府。為協助政府控制收地補償的開支,政府在引用有關法定權力收回土地前,會探討可行方案,鼓勵私人土地擁有人自願向政府交還在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範圍內的土地,如該土地擁有人就其他同樣由其擁有的土地提出換地/修訂契約,政府可從所涉土地補價中扣除該名土地擁有人所交還土地的地價,地價的計算可參考政府收地特惠補償率。局方稱正研究有關安排,並會在合適時候與持份者交換意見。

發展局續指,正探討的方案與1960至80年代曾採用的甲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不同。方案局限於土地擁有人交還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範圍內的私人土地,而同一土地擁有人如在其他同樣由其擁有的土地提出換地/修訂契約時,可從土地補價中扣除所交還土地的地價,有關方案並不涉及可於市場買賣的換地權益書,或於投地時以換地權益書支付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