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4歲兒面前姦智障港妻 陪審團一致裁強姦恐嚇等3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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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渉因輕度智障的港人妻子拒用其身份證,替他登記電話服務,威嚇殺死她和四歲兒子,因此惹上官非,之後更曾要求妻子銷案。此外,內地漢曾聲言有妻子胞妹的罪證,威脅對方帶同兒子到其租住的酒店房間,並在房內強姦妻子。妻子因此懷孕,進行人工流產。內地漢早前否認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3罪受審。陪審員今(20日)早在高院退庭商議,下午一致裁定被告所有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判刑,期間會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被告YS(44歲)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元朗威脅X會使她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他亦被控於同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4日,在香港威脅作為控方證人的X,要 X撤銷向警方作出舉報和不得在刑事審訊中出庭作供。此外,他亦控於12月21日,在元朗強姦X。X案發時35歲,為輕度智障人士。

被告YS被裁定強姦、恐嚇妻子等罪成。

X拒做電話登記受恐嚇

控方案情指,2021年11月21日早上,被告要求妻子X用她身份證替其登記電話服務不果,便用粗口責備X,X遂帶同4歲兒子離開。X同晚回家後,被告再向她稱:「我殺人都敢呀,你信唔信我攞到刀捅死你同個仔,搵人捉走你個妹」。X感到驚慌,帶同兒子入房並鎖門。

獲保釋後到幼稚園著X銷案

X和胞妹其後報警,被告被起訴後獲法庭批准保釋,其中一個條件為他不可接觸X。惟後來X兩度兒子幼稚園附近見到被告,被告分別表示:「你後尾又點上庭呀,法官唔相信你講嘢。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及 「你學乜嘢人去上庭,你快啲嗌你個妹去銷案,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

指有X胞妹罪證著妻上酒店

至12月21日,X和兒子逛街時再見到遇到被告。被告自言手上有X胞妹的罪證,著X到其酒店房間取罪證。X因擔心胞妹,遂帶同兒子到該房間。

姦X時兒子亦在場

在房間內,被告脫下自己的衣物,把X放在床上,在被子遮蓋下強姦X。X事後帶兒子離開油店,被告則試圖把500元給予X不果,被告便稱「啲錢俾個仔買嘢食」。

X一個月後發現懷孕

X及後因沒有來月經和感肚痛,於翌年1月到家計會檢查發現懷孕。X數天後報警,被告被捕在警誡下稱:「果嗰喺我老婆嚟」。X其後進行人工流產,取出的肧胎經化驗證實被告是肧胎的父親。

案件編號:HCCC2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