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迫銷案兼姦妻 曾說:你精神病又弱智又抑鬱 邊個信你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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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疑因輕度弱智港妻拒替他登記電話服務破口大罵,妻帶兒子離開後返家,內地漢涉恐嚇會用刀捅死她母子。妻子報警後,被告受保釋條件所限,不能與妻接觸,但他涉仍多番迫促妻銷案,更稱有妻胞妹的證據,引妻到其酒店房,在兒子在場情況下把妻強姦,事後並給妻500元。其妻期後發現懷孕再報警。內地漢否認指控,並稱:「嗰個係我老婆嚟。」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兩度迫妻銷案時說:「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

被告否認強姦等3罪

被告YS,44歲,他否認刑事恐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和強姦三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1日,在元朗威脅X會使她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他亦被控於同年12月3至14日,威脅X撤銷她向警方所舉報,及不得在刑事審訊中作供。他又被控於同月21日,在元朗強姦X。X案發時35歲,為輕度智障人士。

被告YS否認刑事恐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和強姦三罪。

X拒登記電話服務被罵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是國內人士,他和X於2016年在港結婚。他在港時會居於X在港的單位。2021年11月21日早上,被告在該單位叫醒X,著X用其身份證替他登記電話服務,X拒絕,被告便用粗口罵X,X遂帶4歲兒子離開。

向X稱你信唔信我攞刀捅死你同個仔

X晚上回家,她進入廚房時,被告向她說:「我殺人都敢呀,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同個仔,搵人捉走你個妹。」X感到驚慌並帶兒子入房鎖門。X和胞妹其後報警,被告因此被控,獲法庭批准保釋,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不可接觸X。

X帶子返學兩遇被告

同年12月3日,X帶兒子返幼稚園,在幼稚園外見到被告,被告對她說:「你後尾又點上庭呀,法官唔相信你講嘢,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

同月14日,X到幼稚園接兒子放學時,在幼稚園外又見到被告,被告再向X說:「你學乜嘢人去上庭,你快啲嗌你個妹去銷案,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

稱有X妹罪證著X上酒店房

此外,被告於X住所附近的酒店租下一房。同年12月21日,X帶兒子逛街時又遇到被告,被告向X稱有X胞妹的罪證,著X到其酒店房間拿取。X因擔心妹妹,遂帶同兒子一同上被告的房間。

兒子在房時把X強姦

他們3人到房間後,被告脫下衣物,把X放在床上,用被子遮蓋他倆,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X。X被侵犯後帶兒子離開。被告試圖把500元給予X,X拒收,被告說:「啲錢俾個仔買嘢食。」

X翌月懷孕證屬被告屬經手人

X及後因沒有來經和肚痛,翌年1月到家計會檢查,發現懷孕。X數天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果嗰喺我老婆嚟。」X其後進行人工流產,取出的胚胎經化驗證實,被告是胚胎的父親。

案件編號:HCCC2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