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二噁英超標大閘蟹 新三陽脫罪 官:未能證明不適宜人食用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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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去年9月抽查市面上的大閘蟹樣本,發現兩個內地養殖場的蟹樣本二噁英含量超標,爆出毒蟹風波,而上海新三陽南貨涉嫌進口出售有問題蟹,被食環署票控出售不宜食用的食物,今被裁定脫罪,能獲得堂費。

新三陽被控售賣不宜供人食用的大閘蟹。(圖片來自店舖網站)

綜合傳媒報道,控方的食安專家證供指,正常人一季食47隻二噁英含量超標的大閘蟹會構成風險;而高風險人士,如肥胖的人,則一季食10隻已經超過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攝取量。裁判官指出,任何食物都含二噁英,只是含量有分別,裁決上難作客觀標準,同時,不少人會進食少於上述數目的大閘蟹,因此在不少情況下,有問題的大閘蟹並不會對人構成健康影響,遂裁定控方未能證明控罪指控。法庭認為大閘蟹二噁英對健康有不良影響,並不是唯一的合理可能。

涉嫌售賣二噁英超標大閘蟹的上海新三陽南貨脫罪。(資料圖片)

裁判官:蟹商沒有責任自行作檢驗

裁判官又指,辯方有內地蘇州出入境檢疫局發出的檢疫證書作抗辯,而證書已確認該批大閘蟹「健康狀況良好」、「適合供人食用」,認為被告沒有理由不相信由國家部門發出的確認書,沒有責任自行作檢驗,因為這亦屬多此一舉。裁判官最後裁定,公司可倚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免責條款,判罪名不成立。

食安中心於去年9月17日,購入10.4公斤大閘蟹,驗出每克樣本含11.683皮克二噁英,超出食安中心網頁提及,每克食物樣本的二噁英含量不可超過6.5皮克的限制,而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亦已把二噁英列為人類致癌物。 

新三陽:無意再民事索償

新三陽東主陳眺明回應《香港01》查詢時指,是次判決已還自己公司一個公道,無意再作民事索償。他表示,食環署在處理事件,程序上有欠完善,希望政府往後可以多與業界溝通,有更多協商改善問題。

食安:徵詢律政司意見 以考慮之後行動

食物安全中心回覆稱,會研究判詞及徵詢律政司意見,以考慮進一步行動。食安中心又指,一直就大閘蟹驗出二噁英事件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密切聯繫,雙方均高度重視這次事件,以科學及合理的原則檢視現行大閘蟹規管的安排,包括就二噁英的檢驗檢測技術等事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