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登記制 識別約三萬劣質劏房 冀法例生效後兩三年內取締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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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解決劏房問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本月提交報告,民建聯今日(13日)將提交解決方案,提出18項建議,包括設立劏房登記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目前有約兩至三萬個劣質劏房,期望登記制度能優先找出這類劏房,並在立法後兩至三年內取締。

民建聯今日向房屋局提交解決方案。(李宇婷攝)

優先解決最差兩、三萬個劏房 改善後可繼續做

民建聯建議登記制的標準包括廚廁是否太近、通風程度、有無消防隱患,以及居住面積最低標準為7平方米、主要起居空間的高度應該不少於 1.8 米等。

鄭泳舜表示,估計目前香港有約兩至三萬個劣質劏房,「好難一次過全部取締」,因此希望透過登記計分制,循序漸進地改善劏房環境,優先解決環境完全不適合人住的地方。他舉例,「最不想見到樹洞、格仔房」,因此登記制定下1.8米高度等標準,他又表示,廚廁太近、有消防隱患等都是評估準則之一。他補充登記制一共有十幾個要求,現有劏房須申報有幾多項達到要求,如果不涉及結構問題,「少少改善返可以做。」至於新的劏房亦須馬上登記,滿足到要求才可以做。

鄭泳舜稱,登記制一共有十幾個要求,現有劏房須申報有幾多項達到要求,如果不涉及結構問題,「少少改善返可以做。」(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目前劏房面積中位數是10-11平方米,被問到將最低面積定為8平方米會否太低,他表示這只是初步建議,而且登記制並非只看這一個標準,認為之後可再隨時間調整標準。至於人均面積,他表示不訂明是因為大部分住劏房的都可能是二至四人家庭,定最低居住面積會較適合。

另外,他表示太空倉屬於床位寓所條例,另有其要求,且數量不算多,並不在今次建議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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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法例生效後兩三年內取締 稱「有籃載得住」劏房戶

鄭泳舜稱,若設立了登記制,希望相關法例生效兩、三年內能取締這三萬個最差的劏房。執法方面,除了由屋宇署監察及評估,他認為這工作可以由外判機構處理。他補充道,目前租管條例未能針對三萬個劣質劏房,且罰則少,只是罰千幾二千元,檢控了260多個案。

至於劏房戶的住所若被取締會否有人無家可歸,他表示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合共可提供5萬個單位,認為「有個籃可以載得住」。

葵涌劏房街坊會成員吳堃廉在同一節目受訪,表示劏房戶最關心的是「(劏房)取締後有冇地方住」,稱尤其住工廈或天台劏房的已「打定輸數」。他指住劏房並沒有任何入息、資格等限制,但如果未能符合申請公屋等資格,擔心被取締後有否安置方案,劏房戶都希望能原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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