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2名內地人 涉三門仔附近非法用蛇籠捕魚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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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內地人士涉嫌在大埔三門仔附近水域,非法使用蛇籠捕魚,今日(12日)被漁護署起訴,案件將於明日(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農自然護理署8月12日起訴兩名內地人士,他們涉嫌在大埔三門仔附近水域非法捕魚。圖示涉事內地船隻。(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昨日(11日)於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涉嫌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遂於同日下午約5時半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黃並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經調查後,該兩名男子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被落案檢控。漁護署發言人強調,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