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高院將於明天就四名議員涉宣誓風波案下判詞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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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因早前的宣誓司法覆核案敗訴,及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資格被褫奪後,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於去年12月初,再出手要求法庭宣布,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等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無效,高等法院將於明午三時下達判詞。
四名議員最後均成功宣誓
本案和梁游宣誓風波最大不同是,本案4名議員在被指有問題的宣誓,並分別在2016年10月12 日至11月2日期間,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陳維安監誓下,及在立法會的會議上,完成宣讀誓詞,所以今次覆核的答辯人亦包括梁君彥及陳二人。
而政府指四名議員的宣誓未乎合要求的原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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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四人的宣誓,違反《基本法》第104條中,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規定,可按《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裁定他們拒絕或蓄意不作出宣誓,即時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以及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禁制他們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案件編號:HCAL 223-226/2016 、 HCMP 3378-3379, 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