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姚松炎:誓詞加料不代表拒絕宣誓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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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四名立法會議員,遭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興訟「褫奪」其資議員資格一案,於高院進行第三日聆訊,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今陳詞。
余若薇指,姚松炎分別在2016年10月12日及10月19日在立法會宣誓兩次,分別在誓詞中間及後面加了同一句子,當時並未遭到制止,又指即使姚有意在誓言加入字句,並不代表他拒絕宣誓。

姚松炎爭辯,他在誓言中加料,不代表他拒絕宣誓。(鄭子峰攝)

律政司代表指,姚松炎在立法會宣誓時在誓詞中加料,在誓言中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等字句,認為姚拒絕或忽略不作誓詞。

代表姚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解釋,姚和其他議員不同,他宣誓不存在停頓1秒、2秒、3秒問題,立法會秘書在10月12 日沒有指姚在誓詞中加料有問題,亦沒有當場阻止他,反讓他繼續宣誓,之後是由立法會主席裁定姚需要重新宣誓。余認為,考慮誓詞是否有效須視其背後原因,當時姚以他的專業正處理社會高度關注的橫洲事件,他作誓詞時向選民負責,不想令選民失望。

余續說,姚無疑收到立法會文件介紹宣誓內容,但作為一個普通人,看完文件後不會尋求法律意見,例如若有人無依期到立法會宣誓,可被視為拒絕宣誓,但亦要考慮背後的主觀原因,可能是他父親昏迷入院,要進行手術,若他未能依期宣誓,亦可以在下次會期再宣誓;而且姚由始至於沒有拒絕宣誓。

立法會秘書指完整讀出誓言便有效

對於律政司代表指姚等四人冒險不作誓詞,余若薇反駁,在宣誓時立法會秘書處及法律顧問沒有指出眾人的宣誓有問題、太短或有錯誤,例如社福界邵家臻在宣誓時更攜帶搖鈴,而立法會秘書處及政府在宣誓日前給議員提醒,只是要求議員參考夏正民判詞並指完整讀出誓詞不加不減便有效,但完全無提及「拒絕或宣誓」的後果,亦沒有作出任何警告,因此姚在心態上不是有意識冒險不作誓詞。

「珍惜群組」成員今早有到法院門外示威。(陳雯慧攝)

四名議員分別於早上到庭聽審,其支持者繼續到庭聲援,今日「珍惜群組」成員到䚴示威,指人「瀆誓」,要踢走「四醜」,雙方隔空對罵。

案件編號:HCAL 223-226/2016 & 3378、3379、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