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潑水節向警射水 TVB記者被射至全身濕透 保持專業仍笑笑口
Youtuber「勇狗」曾維誠和另外兩名男子,涉嫌在去年潑水節以水槍射警員及無綫記者案,今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其中一名當日被水射擊的記者供稱,案發時遭三名被告射水,令他們難以完成報道,即使同事著被告停手,他們起初都未有理會,後來才停手。該記者稱,他當日被射至全身濕透,又說:「每次一開口,就好大量既水入黎。」他並感到「醃眼」。惟影片所見記者作報道時仍「笑笑口」,他解釋因不想表現出不專業的態度。
3名被告:曾維誠(26歲,的士司機)、葉嘉健(26歲,文員)及袁子健(31歲,成人用品商人),共涉3項襲警和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的一段城南道,3名輔警,兩名無綫新聞記者及一名無綫攝影師。
李當日穿上印有無綫圖案的雨褸
負責英文新聞報道的無綫新聞記者李天耀供稱,當日下午他和同事吳家軒及攝影師譚永文到九龍城採訪潑水節,三人均穿上雨褸,吳和李的雨褸更印有無綫的圖案,背後寫有「PRESS」。
現場做扒被射水
李稱當日下午3時許,他們在城南道近賈炳達道採訪時遭人潑水,亦有人用水槍射水。他指,主要是小孩向他們射水,他們覺得是都是鬧著玩。至下午4時,李在現場「做扒」,即記者在攝錄機前進行報道。當時除了有小孩外,三名被告亦有向他們射水。譚曾要求停止射水,先讓他們完成報道,但被告們並未有理會。
一開口便有大量水入嚟
他稱,首被告當時近距離用水槍他的臉,李稱:「小朋友唔會咁近距離搞我哋。」李又稱他當時:「每次一開口,就好大量既水入嚟。」亦感到「醃眼」,眼睛難以張開;耳朵亦有入水,難以聽到他人說話。
欲轉位置3被告仍跟著並繼續射水
李續指,被告的行為造成很大滋擾,他未能有特別反應,只能用手擋。由於在該處未能「做扒」,三人遂改到衙前圍道一帶繼續報道。但各被告跟著他們,期間亦有向他們射水。攝影師譚永文後來聯絡在場警員,警員再跟第三被告說話,各被告才停止。
保持專業仍笑笑口
庭上播放相關片段,控方問及李為何仍「笑笑口」,李稱不想表現出不專業的態度,又指若表達不滿,亦不會對他有好處。
覺被告過火但未嚴重至要向警方抗訴
李在辯方盤問時承認他在現場未有向警員投訴,因他覺得被告是針對他們,認為被告的行為是「過咗火」,令他覺得煩厭和不舒服,但未嚴重至要向警方投訴。辯方指,李於案發後數天收到公司指示,其後他便到警署錄取口供,李同意。
案件編號:KCCC2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