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姦留宿女 事主首夜被吻翌日繼續住 陪審團裁被告罪脫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保險經紀涉嫌讓一名認識不深的25歲女子在其家留宿期間,把女方強姦並奪去其處子之身,從而被控強姦罪,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訊,案情指女事主因與家人吵架而到被告家暫住,被告在她首夜留宿已吻她及對她說挑逗話,事主即拒絕,但翌日仍繼續回被告單位留宿,最後被姦。6女1男陪審團今(31日)退庭商議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張亮星,32歲,地產經紀,被控於2022年8月27日,在葵芳邨葵正樓某單位強姦X(案發時25歲)。
被告與X相識後只透過社交媒體聯絡
控方案情指,事主X和被告案發前數年在一個創業家舉辦的課程認識,此後透過WhatsApp和Instagram聯絡,但沒有見面。2022年8月,X和家人爭吵後欲搬走,惟預訂的青年旅舍未能即時入住。她遂提出到被告家中暫住獲同意,並於同月26日晚到被告於葵芳邨的住所。
X稱首晚留宿被告已吻她及說挑逗話
惟她首晚留宿,被告已突然吻她及向說一些挑逗說話,X有即時拒絕。翌日,X返回住所收拾個人物品,晚上再到被告住所留宿,她稱在第二晚遭被告強姦。X事後痛哭,並因曾服藥睡著,醒來仍見被告在身旁,被告著她不要介懷。X離開被告住所後,向風雨蘭求助及報警。
案件編號:HCCC191/2023
經紀涉姦女友人 事主留宿第二夜遭強姦失處子身 被告著她別介懷經紀疑不滿前度另結新歡涉強姦 疑下體未反應 迫女友口交後再試保險經紀姦中年女印傭 凌晨入房強姦約20秒 官斥自食其果囚7年保險經紀涉姦印傭 辯稱性交易金額5百變5萬元 陪審團裁強姦罪成保險經紀涉姦女傭 被問會否擔心被妻發現 被告:一定著得切條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