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姦中年女印傭 凌晨入房強姦約20秒 官斥自食其果囚7年
已婚保險經紀涉晨時分進入女印傭房間,並把她強姦,事後反指女傭曾同意500元與他性交,但事後向他索價5萬元,才誣告他強姦。經紀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本案是一宗令人傷感的案件,案中多人承受不幸的後果,包括被告的家人,本案亦顯示犯下一個錯誤,足以令人身敗名裂,被告自食其果。被判囚7年。
被告周家瑋,45歲,保險從業員,被裁定於2021年8月10日強姦當時40歲的印尼籍女傭X。被告原本亦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指他於同年7月28日企圖強姦女傭X,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原本年薪過百萬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從事保險業,年薪約100萬元。庭上透露,被告和妻子已離婚,而3名介乎6至10歲的子女,現由被告母親照顧。辯方求情時,被告無計劃犯案,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案發亦不多於30分鐘。被告一直為家中的經濟支持,本案令被告一家的財政受影響。
官斥被告破壞誠信
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有創傷後遺症,出現抑鬱和焦憂情況。此外,她事後亦失眠和食慾不振。就辯方求情時指,陪審團裁定被告企圖強姦罪不成立,可能他們認為被告和事主在強姦案發生前,有超出僱主和僱員的關係,當中涉及性,被告或預期和事主發生某程度的親密關係。惟法官拒接納此說法,又斥責被告在案中違反誠信,在案中亦沒有使用安全套,並在事主體內射精,判他入獄7年。
被告突入房強姦事主約20秒
被告被裁定強姦罪成的案情指,X睡夢中覺右腳被摸,她睜開眼見被告坐在床邊,身上有酒氣。被告示意她勿發出聲音,又脫下X的褲子和內褲至膝頭位置,把下體貼近她的臉,想要X口交。X拒絕稱:「No! No! No!」,又擺動身體掙扎。被告繼而指插X的私處約5秒,然後強姦她約10至20秒。X不知被告有否使用安全套,亦不知他有否在其體內射精。
事主X與有商討後告知的被告妻
被告強姦X後,問X是否正值經期。X未有回應,之後用紙巾清潔私處時,發現有血和一些黏性物體。她同日早上透過語音訊息,向友人透露遭性侵事件。此外,X於翌日和被告妻子對話,並錄下二人的對話。錄音顯示,X稱被告想和她性交,她試圖阻止,她多番稱感到驚慌,指不能留在單位,被告妻子則問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X同日收拾物品,離開該單位,其後報警。
被告辯稱是性交易
被告自辯時稱,是X於2021年7月尾主動提出性交易。兩人討價還價時,互相撫摸。惟性交易未傾妥,被告妻子突然出現,原本撫摸X的被告立即停手。而X於同年8月時表示同意以500元性交,被告因此在凌晨時分到X的房間和她性交。性交後,被告離開並發現衣服上有X的經血。他返回X的房間支付500元時,向X表示:「You have period, I don’t like.」被告又指,X事後向他索取5萬元。被告拒絕後,X離開單位並報警。
企圖強姦罪名不成立
被告原本亦被指於前年7月尾企圖強姦X,X 當日睡夢中感到腳趾被舔,睜開眼發現被告。被告以生日為由向X索吻,X拒絕後被告強吻她,被告又說:「I want you.」,問X是否要錢,並指插X私處,又嘗試強姦她,但被告最後因身體未有反應而不果。陪審團裁定被告這項指控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