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變「炒場黨」 5名網球教練涉利誘其家傭租場 30元收購場紙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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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外傭從事非法工作有所上升,入境處去年拘捕415名外傭,按年升三成,今年首半年錄145宗。入境處早前揭發,有網球學校教練,涉嫌要求其外傭協助「炒場」,以每場30元收購維多利亞公園網球場場紙,外傭當日在附近徘徊扮「簽到」,案件有13人被捕,當中10人分別是網球教練及其外傭,有外傭在180日內租場90次,換算報酬約2700元。

另外,亦有外傭涉篡改終止租約文件、完約後在茶餐廳非法工作一年。入境處提醒,外傭除了合約僱主的家務工作,其他工作一律不被允許,否則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康文署早前與入境處及警務處打擊「炒場」活動,在7月13日拘捕3名涉嫌炒場人士,當中一人為外傭。

總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組)陳志偉表示,在7月三次行動中,一共拘捕了13人,其中10人為外傭及其僱主。五名僱主為同一間網球學校的教練,由於想佔用更多黃金時段作教學,於是請外傭用她們的身分證租場,當日簽場後交予僱主或同校其他教練使用,每次獲酬30元。

180日內租場90次 外傭簽場後在旁逗留

外傭簽場後一直在附近徘徊,期間場地主任查問時,外傭稱與用場人士是朋友關係,或因身體不適而未能落場。

陳志偉指,翻查外傭租場記錄時,發現有外傭在180日內租場90次,且有非放假日子,覺得不尋常後展開打擊行動。他認為今次是個別事件,除了維園,其他區不見有此情況,相信是因為僱主找外傭租場更靈活方便。

外傭改終止合約通知書 虛假陳述判監7個月

入境處又發現,有外傭被僱主終止合約後,嫌涉篡改通知書。外傭在遞交「轉換僱主申請」時,因為僱主在終止合約通知書上,寫下解約原因為「表現欠佳」,於是擦掉並改寫「移民海外」,但被入境處發現改動痕跡,且與雙方提交文件有出入,最終外傭被控虛假陳述,判監7個月。陳志偉提醒,僱主小心處理文件,如終止合約應儘快通知入境處。

完約後逾期逗留 茶餐廳洗碗一年、日做10個鐘

外傭合約結束後,一般需於14天內離境,不能逾期逗留。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組)傅哲浩表示,有外傭完約後在茶餐廳做洗碗工一年,每日工作10小時,日薪350元。她承認是為了賺取更多金錢而繼續留港,最終被判監15個月。

有外傭完約後逾期逗留,在茶餐廳做洗碗工一年,每日工作10小時,日薪$350。圖為工作服。(吳綽詩攝)
2024上半年有145名外傭從事非法工作,因而違反逗留條件及被捕。(入境處提供)

根據入境處數字,2024上半年有145名外傭從事非法工作,因而違反逗留條件及被捕。陳志偉指外傭或因想賺外快,在假日額外工作,包括做家務助理、侍應、搬運工等。但他提醒,根據外傭逗留條件,只可為合約僱主料理家務,僱主亦不能要求外傭做其他工作。他相信大部分外傭奉公守法,惟仍提醒僱主留意外傭有沒有在外工作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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